开殡葬死亡火化证明的手续

1、家属或知情人凭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开具居委(村委)证明、家属或知情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死者身份证或户口本、生前病历到户籍所有地或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机构签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注销户口后才能火化。

3、电话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殡仪馆查验和收取《居民死亡殡葬证》、死者身份证复印件。如一时未能到行政服务中心销户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的,也可先电话通知殡仪馆把遗体接去到殡仪馆保存,但要凭《居民死亡殡葬证》、死者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户口注销证明到殡仪馆办理火化处理事宜。

首先火化证是政府为推广火化政策而推出,用途是在领取抚恤金等时必须提供。

其次火化证是凡在规定的火葬区内死亡人员应当火化,殡仪馆需给死亡人员开具火化证以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有关单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