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听评论:破解殡葬之惑,不妨公益与市场相结合。

    近日,媒体报道了清明节前“一些地方的市民到外地买墓地”的消息,微博转发和评论超过万次。价格是“舍近求远”的最大理由。有网友在微博里说,“为姥爷扫墓,发现在北京不但居不易,也死不起了,陵园已没有低于2万元的墓地,我们家2003年买的至今涨了15倍。”

  对于百姓的殡葬压力和诉求,国家也在推动改革,希望局面有所改善。就在3月23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民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将执行政府定价,试图解决部分地区殡葬收费内容庞杂、价格较高的现状。前几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分管殡葬管理事务的副司长李波表示,不少地方出台了以减免低收入群体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基础的惠民殡葬政策,已有14个省级、92个地市级、471个县级地区实行了不同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年投入资金14.4亿元。这边政府在努力,另一边公众也在努力,据了解,越来越多的人移风易俗,开始逐渐接受海葬、花葬等环保的殡葬方式。但,这些投入与努力,却并未真正有效缓解殡葬乱象。

  殡葬收费的规范和新殡葬方式,都没有触及公墓垄断这个本质。民政部门1992年实施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换句话说,现在确实有大量的公益性墓地,不过,绝大多数都在农村,城镇公墓则是经营性的。而物以稀为贵从来都是市场的铁律,城镇公墓土地的垄断则就成了老百姓“葬不起”的根因。

  把目光移到国外。美国的墓地是私人拥有,开发商只要取得住在附近居民还有政府的同意,就可以把拥有的土地建成墓地,然后卖给需要的人。而日本墓地则形式多样,主要分为民营墓地、寺院墓地、公营墓地和公园墓地。反观我国,要根治墓地的乱象,可以吸收世界上好的经验,并与我们的土地制度结合:一者,严格进行政府定价,不以盈利为目的。价格只包括建设成本、管理成本等基本费用。二者,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放开殡葬事业单位对公墓的垄断,只要符合公墓建设标准,即应允许各种资本建设、经营各种公墓、陵园。而这两个方法,归根结底就是公益性与市场化相互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