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祭扫祖先墓地是中国人的传统。然而,记者近日与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一同调查殡葬现状时发现,我市占用耕地建坟立碑现象十分普遍,死人与活人“争地”愈演愈烈。

  坟头连片占耕地

  在南阳至新野的S103线,公路两边随处可见大大小小的坟头。记者看到,这些坟头有的零星散布,有的集中成片。在一处临近公路不到1公里的麦田里,记者仔细数了数,一块仅三四分的耕地里就有十二个坟头。

  在沪陕高速南阳境内两侧,坟头连片现象尤为严重,在一处约一亩地的农田里,近三分之二的土地被专门划出来作坟地,紧密排列的大小坟头就有二三十个。

  “一个坟头占三五平方米,积少成多占用耕地面积是相当可关的。”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有300余万个坟头,按30个坟头占一亩耕地计算,就有10万亩耕地被坟地占用。

  墓碑林立煞风景

  除了在自家责任田里建坟地堆坟头,坟前立碑也很普遍。记者在沪陕高速南阳境内看到,两侧的农田中不少坟头前都立有墓碑,矮的将近一米,高的一米多,其中一处耕地里,墓碑林立,一人多高的墓碑就有五六座,周边坟头也有十余个,让原本赏心悦目的田园风光逊色不少。

  在采访过程中,一些村民告诉记者,亲人故去不埋在自家责任田里,又能埋在哪里?坟前立碑也是为留个标记。按照传统思想,为故去的亲人建坟立碑、才能让其“入土为安”。

  屡平屡起成顽疾

  殡葬改革实施多年,火化对于农民来说早已不成问题,但不让土葬却是个难题。多年来,我市也采取多种措施,禁止堆坟头立墓碑,但平掉坟拉倒碑之后,又逐渐堆了起来。

  选择荒地、废弃地建设好公益性公墓,完善配套设施是实施墓地复耕还田的首要任务。调查显示,目前我市多数县区较规范的公益性公墓少之又少,大部分尚处于规划中,有的村有位置没入驻,有的村没有机动地,调地很难,即使有,建公墓的钱也很难筹措。

  唐河县郭滩镇镇长潘跃华告诉记者,国家殡葬改革的初衷是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然而,现今农村火化后再土葬的现象十分突出,这既浪费了土地钱财,又没有达到文明的效果。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难度大,首先是中华民族祭祖尽孝道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其次,比较规范的村级公墓和骨灰堂匮乏,即使有配套设施也不完善,往往导致其利用率不高。所以,只有在规划设计好骨灰安置地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墓地复耕还田工作的顺利开展。

  复耕还田势必行

  在采访中,也不乏一些平坟工作开展成效较好的县。在新野县境内记者看到,沿途农田中基本未见坟头,一些新坟也都尽量平低。该县民政部门每逢清明、“十来一”、春节前,都要出动宣传车集中宣传,组织专业队对农田堆坟头立墓碑进行集中整治,平时不间断地巡查。经过长年累月的整治,该县农田中基本看不到大坟头和连片坟头。而在该县汉城街道南关社区的南关公墓,植被丰富,环境幽静,墓穴利用率较高。据该社区有关负责人介绍,南关公墓是该县较为规范的村级公墓之一,该公墓占地15亩,投资达35万元以上,设有墓穴1000个以上,目前利用率达50%。随着公墓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墓穴利用率的不断提高,该区域墓地占用耕田现象也将得到有效遏制。

  随后,记者采访了解到,针对墓地挤占耕地现象,市民政部门正在积极制订相关措施,在确保墓地复耕还田的同时,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并将针对困难群众推行更加惠民的殡葬制度。

  对此,唐河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徐玉忠认为,单纯平坟必将出现反弹,必须强力推行火化、建立规范的社区公墓和骨灰堂三管齐下。他建议,在建立公墓和骨灰堂时,要根据当地实际进行规划设计,骨灰堂可以按照每年能容纳400~600个位置设计,公墓按一亩地建180~230个墓穴标准设计,同时,可以给自愿入住公墓和骨灰堂的村民给予适当补助,收取基本费用。总之,深化殡葬改革工作,要从本地区的人文、地理环境实际出发,让人们在实现“墓碑小型化、地表无坟头,绿化覆盖全方位”的前提下,选择自己最能接受的殡葬方式,还要从完善殡葬服务入手,方便广大群众祭扫先人。
 
 
 
【责任编辑: 李金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