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站10月5日讯(分站记者 王鹏)“加强医院太平间管理,严禁非法接运遗体,取缔非法公墓……”记者从衡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获悉,为推动宜居衡阳、开放衡阳建设,衡阳市将于2014年元月1日正式实施殡葬改革计划。
根据资料显示,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衡阳城区的火化率曾达到80%。而后有所反复,经过1995年和2000年的殡葬改革,城区火化率也维持在75%左右。然而,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棺葬乱埋日趋回升。2012年,衡阳市城区火化率约为55%,相比长沙低了43个百分点。与此同时,“隐身”城郊的非法墓地达25处,2万余个墓位,占地面积约千余亩。城区乱搭灵堂治丧、燃放鞭炮、乱撒纸钱等现象也给交通出行、环境卫生、市民生活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
2012年以来,衡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大力推进殡仪馆建设,研究制定了《衡阳市殡葬改革工作方案》、《衡阳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等工作措施。衡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决定》。
而经过近6年的司法诉讼程序,衡阳市殡仪馆也已于2012年5月底正式收回衡阳市殡葬事业管理处。目前,殡仪馆正在抓紧进行火化车间、业务楼、悼念厅等的维修改造,道路、停车坪硬化、馆区绿化等基本建设,预计在2012年11月底按照国家二级殡仪馆标准建设完工,投入使用。此外,衡阳市民政局和财政局已于2012年12月联合下发了《衡阳市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可享受1390元/人的免费丧葬。其中,城区惠民殡葬政策在殡仪馆开业后即可全面实施。
根据衡阳市殡葬改革工作方案,此次殡葬改革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其中,2013年8月1日至10月31日为组织准备阶段,进行分工及前期文件、经费的准备等。第二阶段为201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召开全市殡改动员大会,及通过市内主要媒体展开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宣传,非法公墓曝光,贫困家庭所享殡葬惠民政策等内容的宣传,增强市民的殡改意识。第三阶段,即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殡葬改革。
殡改实施阶段,相关部门将严密配合,着力六项举措。
一为加强医院太平间管理,严禁非法接运遗体。病人死亡后,医院应及时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太平间对临时停放遗体应建立登记制度,并接受殡葬管理部门的监督,严防遗体从医院外运土葬。
二则依法治理“棺葬”行为。城区居民死亡后一律实行火葬。凡国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违反规定的,不得享受抚恤金、丧葬费,并按《关于对殡葬改革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通知》给予相应行政纪律处分。
三为坚决取缔在城区公共场所搭设灵棚治丧、送葬途中燃放鞭炮、撒放冥纸等行为。如遇违反者,相关部门将坚决拆除所搭灵棚,对灵棚用具予以没收,对非法从事遗体运送的车辆进行查扣,并依《衡阳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作相应处罚。
四为取缔非法公墓,制止乱埋乱葬。已建的非法公墓须在2013年12月底前封存,不得再对外接受新的安葬。凡此后私建乱建坟墓的,经查处后,其墓地中的骨灰将迁入合法公墓,并按规对私建墓地经营者给予处罚。
五为规范丧葬用品管理。相关部门将坚决取缔、处罚非法从事遗体冷藏、防腐,灵棚架出租、丧葬用品销售等行为。
六为“责任状”随行。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逐级签订殡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市殡改执法监察大队则建立好台账,年终作为单位考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