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做告别仪式的只有殡仪馆。

 

  殡仪馆称:要么别来,来了就必须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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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捐献遗体前,想在殡仪馆搞个告别仪式,殡仪馆却说,要么别来,来了就必须火化。昨日,河南警察学院一名校领导向本报反映,学校一名58岁的教授去世,老先生遗愿是捐献遗体,学校本想在殡仪馆举行告别仪式后再捐献,但殡仪馆却坚持“进了殡仪馆就必须火化”。经协调,郑州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表示,可以“特事特办”。

 

  □见习记者 朱建豪

 

  校领导

 

  老教授捐献遗体,学校想办告别仪式犯了难

 

  沈晓铮生前是河南警察学院一名教授,今年5月初,身患食道癌的沈先生病情恶化,他反复向家人和学校提出捐献遗体的想法。对此,家人的态度也从最初的不理解转变为支持。

 

  提起沈晓铮,河南警察学院副院长宋贵喜特别有感触,两人曾共事20多年。他说,沈教授“是一个不被世俗羁绊的人,不喜欢传统的殡葬风俗,老早就有了捐献遗体的想法。临终前,沈教授说,这是他对社会做的最后一点贡献”。

 

  5月23日,沈晓铮去世。按照老人的遗愿,他的遗体将捐献给省红十字会,由红十字会进行分配,目前已经确定遗体将被送到郑州大学人体馆,用于医学研究。宋贵喜说,在遗体被送到人体馆前,师生希望能举行遗体告别仪式,见老教授最后一面。

 

  昨日,宋贵喜联系了郑州市殡仪馆,希望在殡仪馆举行告别仪式,然后由红十字会将遗体运送到郑州大学人体馆,不料却遭到殡仪馆拒绝:“只要到殡仪馆就必须火化。”这让学校十分为难。

 

  殡仪馆

 

  要么别来,来了就必须火化

 

  昨日上午,记者就此事联系郑州市殡仪馆。工作人员在电话中态度十分坚决:“要捐献就直接送到接收的地方,不要送到这里。拉到俺这儿,谁都拉不走,必须火化。”

 

  记者尝试寻找其他可以举办遗体告别仪式的机构,于是联系了一家办丧服务公司。公司王经理称,目前郑州只有两个地方可以举行遗体告别仪式,除了郑州市殡仪馆,在郑州京港澳高速圃田收费站附近,有一个郑州市殡仪殡葬服务中心,也可以举办告别仪式,但程序与郑州市殡仪馆程序一样,凭接尸单到医院运送遗体,举行仪式后进行火化,是一整套程序,如果仅举行仪式而不火化,两家都不会接。

 

  殡葬管理处

 

  此事将“特事特办”,以后会形成制度

 

  要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就必须被火化吗?目前,省红十字会是负责遗体捐献具体工作的机构。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了负责沈晓铮遗体捐献工作的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王先生,他表示,殡仪馆确实要求必须火化,他正在积极协调,其他情况,王先生不愿多说。

 

  记者随后联系郑州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负责人杨先生,他告诉记者,此事将会“特事特办”。

 

  “遗体捐献是善举,应当支持!”杨先生说,举行告别仪式后再捐献遗体的情况,以前几乎没有,近两年接收过五名这样的捐献者,殡仪馆可能不太清楚情况,今后将形成制度,捐献者家属可以持遗体捐献协议以及在红十字会和遗体接收机构开具的证明,在殡葬管理处办理遗体自运证明,随后便可以在殡仪馆举办遗体告别仪式,仪式后由接收机构将遗体运走。  昨日下午,宋贵喜告诉记者,经过沟通协调,已经办好手续,郑州市殡仪馆也已同意举办遗体告别仪式,仪式结束后,由省红十字会和郑州大学人体馆将遗体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