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今天召开的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上指出,对于党员干部在丧事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提请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
  在推动殡葬改革的进程中,除了对党员干部“开刀”外,《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也在抓紧修订完善。只是“要改得太多,将触及所有人的利益,在达成共识上存在较大困难,只能在寻求最大公约数的基础上争取早日出台”,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对于条例今年能否推出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很难说”。
殡葬执法遭遇新难题
  殡葬执法遭遇挑战,在相关立法的推进中值得注意。
  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后,民政部的强制平坟受到禁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地方民政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实践中除了耐心劝导,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外别无他法。若遇上执意不听劝阻的,常感觉有心无力。有些地方一度出现一夜之间坟头重现的情况。
  李立国也坦言,殡葬法制建设滞后,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尚不健全,“特别是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后,取消了民政部门对违法殡葬行为可以强制执行的规定,殡葬执法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基层对违法殡葬行为不敢管、不愿管的畏难情绪开始蔓延。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在深化殡葬改革中加以解决。”
  李立国表示,对于违规土葬、乱埋乱葬行为需要强制执行的,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要运用政策宣传、思想教育、乡规民约、道德约束、矛盾调处等多种手段,做好事前预防、服务保障、奖补激励等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积极性。
  李立国指出,当前,在殡葬行政执法方式发生变化、对行政行为规范与约束不断加强的情况下,中办国办意见突出强调了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深入宣传引导的重要性,对深化殡葬改革有直接促进作用。
  记者了解到,民政部将加快推动修订《殡葬管理条例》,研究制定公墓管理、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殡葬监管执法等方面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一些丧葬陋俗死灰复燃
  李立国坦陈,当前殡葬工作依然存在许多问题。近年来,一些丧葬陋俗死灰复燃,封建迷信活动重新活跃。
  这些问题包括:传统丧葬陋俗的顽固性、反复性对殡葬改革的阻力和干扰短期内难以消除,一些地方对殡葬改革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长期没有把殡葬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有些火葬区遗体火化率下降,骨灰装棺再葬问题突出,土葬改革区乱埋乱葬、滥占耕地现象严重,浪费了大量自然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有些地方重殓厚葬之风抬头,盲目攀比、奢侈浪费现象滋生,加重了群众负担;一些地方殡葬公共服务投入不足,殡葬服务设施落后,形成对市场化运作的过度依赖,加之对选择性殡葬服务监管不够,造成殡葬商品和服务价格虚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李立国特别提到,实践中的确有少数党员、干部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利用丧事活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热衷风水迷信,修建大墓豪华墓,败坏了社会风气。
  他强调,对于殡葬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尤其是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殡葬行为,民政部门和城乡社区基层组织要及时提请纪检监察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予以严肃查处。 
骨灰海葬数大幅增加
  我国丧葬方式改革近年取得重要进展。
  以火化率为例。记者了解到,中东部一些省份火化率持续攀升,有十多个省份连续多年火化率保持在90%以上,有的已达到100%。全国年均火化率从1997年的36%提高到2012年的49.5%。
  目前,丧葬方式也在走向多元生态,各地普遍推行集中规范安葬,积极推广骨灰存放、树葬、花葬、深埋等多种节地生态葬法。江苏、浙江等地大力支持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引导骨灰由“入土”向“入室”、“上墙”转变。
  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积极组织骨灰撒海,实施奖补政策,参与人数逐年增加。北京的补贴标准为每份骨灰4000元,而且实行零消费骨灰撒海,6名家属免费随行。

  天津市民政局的一组数据足以证明海葬的被接受度正在大大增加。在1990年到2004年期间,每年海葬骨灰数平均在240具,而2008年至2012年,这个数字攀升至800具。
  截至2012年,全国殡仪馆从1997年的1289家增至1782家、公墓从359家增至1597家,殡葬业职工从近3万人增至7.7万人。
  此外,全国30个省份实施了全省性的惠民殡葬政策,对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和优抚对象减免遗体接运、冷藏、火化和骨灰安放等费用。
本报北京3月27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