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省市重大工程或重大项目不断向前推进,乡村兴建公墓成了解决逝者“居住区”的举措之一,它不仅节约了耕地面积,也为殡葬改革探索出了一条新路。然而,笔者在一些搬迁村湾调查发现,乡村公墓建设出现诸多问题。

  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墓建设的范围不统一。有的以行政村为单位兴建,有的以村民小组划地而建,还有的以宗族、姓氏之分圈地而建,出现了“你占一块地,我挖一块田”的现象,不仅没节约土地,还浪费大片土地;二是公墓建设规划不统一。由于存在“多头”兴建公墓的问题,导致规划各异。有的地方为了图一时能将工作做下去,放任村湾或宗族随意规划、修建,还有的独户建起“豪华公墓”;三是屡建屡搬现象突出。少数人为以墓地搬出索要费用,在项目或工程地附近建墓,有的一座坟墓搬出两三次。如此行为,既给项目和工程建设带来影响,也助长了个别“扯皮者”借机捞好处的“歪风’。

  对此笔者建议:各级政府在实施项目或工程前,要将坟墓搬迁和公墓建设同步制订方案,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确定公墓选址,签订公墓建设协议书。区、乡镇民政部门要与项目或工程建设单位协调,形成合力,将“多头”建公墓改为以乡镇为单位建公墓,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此外,实行公墓建设招标制度,按照政策执行、遵循乡规、符合民意、弘扬新风的理念,分地区建设公墓,防止屡建屡搬,重复建设,造成人力、物力、财力浪费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