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起,本报对昆都仑水库附近的豪华墓进行了连续曝光,时至今日,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的一个“祖坟翻新不许扩建和豪华装饰”的要求,似乎已将“豪华墓”的前世今生摸了个清楚,表明这些墓地只是村民翻建,跟主管部门关系不大。

 

        就在本报对这些“豪华墓”曝光之后,有媒体也对此进行了调查,并得出这些墓地“都不属于本村人”的结论。而此前,昆区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昆北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边墙壕村干部及部分村民代表都声称,这些“豪华墓”都是村民改、扩建的。完全相反的两个调查结果,这其中到底有何难说的话?

 

        按照常理来考虑,中国人讲究殡葬习俗,为了表示对死者的尊重,往往要对其厚葬,但对于村民来说,不管祖先的历史有多悠久,要建起这么豪华的墓地,所耗费的人力财力是可以想见的,倘若家家都能建得起这样的豪华墓,那这里的村民岂不是比华西村的还牛?而按照农村的习俗,圈占别人家的坟地,显然是有违人伦之事,村干部所谓的“盖起砖墙是为避免互相侵占”的论断,岂不是更不合常理?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禁止在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立坟墓。不管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自家祖坟”,还是“有钱人买地建墓”,“豪华墓”的出现只能说明主管部门的失职,而仅凭有利害关系的部门对这些“豪华墓”进行“自纠自查”,想必公众永远也无法了解事情的真相。假如这些“豪华墓”真是有钱人买地建的,失职的恐怕并非只有殡葬管理部门一个,那么,再怎么倡导“绿色环保的殡葬理念”,再怎么规范“公墓市场行为”,也只是避重就轻,引开舆论的焦点而已。

 

        追查“豪华墓”,有关部门先别急着下定论,何不先将媒体的质疑解释清楚。否则如此马马虎虎的“自纠自查”,岂不是让人笑话?

 

以上内容来自:包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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