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切實盡到監管責任,增強殯葬產品成本的透明性,完善殯葬服務價格監督措施,斬斷殯葬行業的暴利鏈條,還原殯葬產品的公益本質,比單純減免基本殯葬費用更值得期待

  郭立場

  昨天,民政部下發《關於做好2013年清明節工作的通知》。民政部稱,將探索把告別廳租用、骨灰生態葬法等納入基本服務項目范疇,這也意味著骨灰生態葬法將有望由政府來買單(3月1日《京華時報》)。

  去年,民政部下發《關於全面推行惠民殯葬政策的指導意見》,提出到“十二五”末,全國火葬區將全面建立基本殯葬服務保障制度,群眾的基本殯葬服務今后將由政府買單。此次通知中,民政部表示,要爭取提標增項擴面,合理調整基本殯葬服務減免補貼標准,探索將告別廳租用,普通骨灰盒、紙棺,骨灰生態葬法等納入基本服務項目范疇,並擴大惠民殯葬政策受益面,盡快實現城鄉居民全覆蓋,進一步增大惠民幅度。透過民政部殯葬改革的政策,不難看出其改革的決心和信心,亦讓人對惠民的殯葬改革充滿期待。然而,殯葬涉及歷史傳統和文化傳承,改革起來有著不小的難度,唯有惠民政策的出台還遠遠不夠,關鍵是如何落實到位,讓好制度切實發揮應有的作用。

  厚養薄葬,我國歷朝歷代都如此倡導,試圖以此來減少以至消滅死人同活人爭土地的現象。在殯葬體制改革方面,相關部門做了很多工作,對殯葬市場也有所放開,殯葬途徑從土葬發展到火葬,再從火葬后保留骨灰進一步改進到不留骨灰,鼓勵生態葬法,實現了政策的穩步推進。然而,在傳統殯葬觀支配下的殯葬活動中,夾雜封建迷信色彩的殯葬並未絕跡。在民間,安葬逝者追求“入土為安”,認為隻有傳統土葬可以保全逝者的尸體,這樣其靈魂才能得到安息,其“真身”才能得以轉世。在這種觀念的影響下,便出現了很多人千方百計謀求傳統土葬或骨灰“二次土葬”的怪現象。現實生活中,活人墓遍地開花,豪華墓價堪比房價,一度讓人產生“死不起”的喟嘆。有論者嘆曰,如果任由這種狀況持續下去,相信所有人最終都會被這個行業宰上一刀。有關部門雖然一而再、再而三地規定禁止,但是收效甚微,甚至越演越烈。

  制度的作用在於通過對個人或組織行為的激勵與約束而形成一定的可行的社會秩序,推行殯葬改革的目的是倡導文明節儉的喪葬習俗,減少群眾喪葬負擔,節約耕地,保護環境。但一些地區尤其是農村地區在推行殯葬改革工作中,重火化、輕治理的問題相當嚴重,很多群眾將親屬遺體火化后的骨灰再次裝棺埋葬,堆建墳頭,大操大辦,原來的喪葬陋習絲毫未改,只是增加了遺體火化這一道程序,成了“穿新鞋走舊路”。這樣做不但沒有省錢,反而讓群眾增加了費用,多了負擔。“以人為本”立法理念的缺失,勢必會導致人們參與改革的積極性容易受到挫傷,影響改革的深入推進。

  如何使傳統文化得到尊重,使城市和農村的公民利益受到有效的保護,並使他們能根據自己的需要作出理性選擇,將會成為今后殯葬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關鍵。筆者以為,殯葬改革推而難進的原因決不是一兩句話就能說清,也不是發一兩個文件就能解決的問題。要想實行殯葬改革首先就得改變人們的觀念,要想改變人們的觀念就必須得建立一種能夠代替土葬風俗功能的新制度,其根本在於立法,在於依法行政。否則殯葬市場將更加混亂,解決死人與活人爭地的矛盾將成為空想。從這個意義上,政府切實盡到監管責任,增強殯葬產品成本的透明性,完善殯葬服務價格監督措施,斬斷殯葬行業的暴利鏈條,還原殯葬產品的公益本質,這比單純減免基本殯葬費用更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