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群体可获丧葬补助

  温州市首例补助金发放在我市产生

  本报讯(见习记者 钱枫枫 记者 金汝 通讯员 王晓)昨日上午,玉海街道浦后社区的低保户刘阿姨从市民政局局长陈智勇手中接过2000元殡葬补助金。据悉,这是我市《城乡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办法》自12月1日正式实行以来的首例救助对象,也是温州市首例发放的困难群众殡葬补助金。

  按照该办法规定,为农村五保户、城乡“三无”人员免费提供墓穴,并给予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每例1500至2000元的丧葬费用补助。浦后社区的刘阿姨成了第一位从该办法中受惠的困难群众。

  刘阿姨是一家超市的临时工,每月收入仅1300多元,女儿正在上大学。丈夫患有癌症,在瑞安、上海等地治疗,家里已负债累累。今年11月份丈夫离世,丧葬费用让原本生活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

  除了收到2000元补助金之外,刘阿姨还得到逝者遗体火化、接运、冷藏存放、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免费,集中办丧3天守灵厅免费以及500元交通补助。

  陈智勇表示,生老病死是人不可避免的规律,对于困难群众而言,殡葬费是一笔昂贵的负担。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补助集中办丧费用、奖励生态葬、坟墓生态化改造等一系列措施,明年1月1日开始还将对私坟生态化改造实施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