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通讯员 邓天武 记者 潘慧敏)2012年起宁波全面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对具有宁波市户籍的城乡居民以及在甬大中专院校学生、驻甬部队现役军人以及与在甬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并在县(市、区)公安机关登记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免除遗体接运、遗体停放、遗体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殡仪基本服务费用,对重点救助对象还免费提供骨灰盒。在实行殡仪基本服务免费的基础上,对选择入葬生态墓地(含骨灰存放处)再给予免除基本建设费用。
惠民殡葬政策在全市实施以来,据统计,2012年全市累计火化遗体38983具,减免殡仪基本服务费用3118.64万元;免费入葬生态墓地(含骨灰存放处)4028人,减免费用524.99万元,切实减轻了人民群众的丧葬负担,以节地、环保为特征的生态葬法比例达到10.3%,有效节约了土地资源,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