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齐齐哈尔11月26日讯 心跳、呼吸停止,意味着生命结束。有人选择“全身而退”,也有人选择遗体捐献,让生命的余热为医学、科研做贡献。在鹤城,每年有几万人死亡,但自愿捐献遗体者寥寥。遗体捐献缘何少人问津?是宣传不够?还是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在束缚?遗体捐献的发展需要那些助力?为此,记者展开调查采访。
低保户捐献遗体谢党恩
日前,齐齐哈尔市红十字协会接待了两名特殊的客人,他们都是前来办理遗体捐献手续的。家住铁锋区人民社区和繁荣社区的沈庆年、魏文良,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市红十字协会,写下捐献遗体自愿书,在黑龙江省遗体(眼角膜)捐献志愿者登记表上,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成为遗体捐献志愿者。当记者问起两人为何要捐献自己的遗体时,他们异口同声地表示,为了回报党的恩情。“我们两个都无儿无女,靠低保生活,住着廉租房,享受着党的好政策。社区的工作人员细心地照顾我们,把我们当成家人,让我们感受到党的温暖。”沈庆年和魏文良说,他们没什么可以报答党的恩情,死后愿意把遗体捐献出来,为社会做一点贡献。
铁锋区通东街道人民社区党支部书记高岩是沈庆年遗体捐献的执行人,听了沈庆年和魏文良的一番话语,高岩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高岩告诉记者,每年,人民社区都会配合市红十字协会做遗体和眼角膜捐献的宣传,2005年和2010年,人民社区已经有两位已故的居民捐献了遗体,用于医学教学,目前,人民社区很多居民非常认同遗体捐献这一善举。“当沈庆年得知,人过世后可以捐献遗体,为医学做贡献时,他立即表示,要成为遗体捐献志愿者。”高岩说,沈庆年的这一善举特别令社区居民们敬佩。
捐献者少,能完成遗愿者寡
“市民要进行遗体捐赠,只需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红十字协会,填写遗体捐献登记表即可,但是填写之前要与亲属做好交流和沟通工作,最好征得他们的同意。”据市红十字协会组织宣传科科长李伟华介绍,我市自从1999年开展遗体捐献工作以来,截至2010年2月底,累计登记办理遗体捐献者330人,公证151人。2010年3月1日,《黑龙江省人体遗体和眼角膜捐献条例》实施后,截至2012年5月,在全市范围内供登记38人,截至2012年7月,实现遗体捐献43例。目前我市不仅进行登记遗体捐献的志愿者少,而且能够顺利完成遗体捐献遗愿的人也不多。
李伟华坦言,“遗体捐献”理念与中国人是“厚葬”传统意识大相径庭。有的人有意捐献遗体,却要冲破家人的压力,而在捐献者去世后,其遗体必须由其执行人通知接收单位,然后负责运输,如果不通知,则无法进行捐献。“许多老年人在生前有遗体捐献的愿望,并在遗体接收机构作了登记。但是,老人去世后,子女沉浸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之中,没有了却老人生前的愿望,不与接收单位联系,将老人的遗体火化。”李伟华表示,目前这种现象很普遍,这也是导致我国遗体捐献发展缓慢的人为因素。
医学教学遗体缺口大
虽然进行遗体捐献登记的志愿者不多,但是近两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收到的遗体捐赠数量还是呈上升的趋势。齐齐哈尔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副院长高音告诉记者,每年用于教学、科研上的遗体大概要40具左右,而每年仅能接收到10具捐献遗体,遗体在教学上有缺口。
高音表示,医学院是培养医生和医学科研人才的地方,而解剖课是教学中最重要的课程,离不开遗体捐献者的支持,有的医学院由于缺少解剖的遗体,只能用模型来代替教学。由于解剖学的特性,齐齐哈尔医学院要求遗体捐献者的亲属在捐献者过世后的24小时内通知学校,再由他们前往领取遗体,很多家属并不清楚这一规定,也造成了很多延误和不必要的麻烦。高音表示,对待每一具捐献遗体,他们都会把尊重放在第一位,用于医疗教学后,也会妥善处理,希望捐献者家属放心;同时也希望捐赠者家属能够正确对待、支持捐赠者的愿望,更多地去了解遗体捐赠的流程和相关规定,让每一份捐赠的意愿都能实现。
遗体捐献期盼大爱
市委党校科研处处长孙长生表示,目前来看,虽然我市遗体捐献的情况和前几年相比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从总体来看,形势也不乐观。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广大市民对遗体捐献认识上存在偏差,“逝后捐献遗体,对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国人本身就是一种挑战,很多人无法从心态上接受遗体捐献这种行为。”孙长生认为,遗体捐献这种行为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有着极大的贡献,遗体捐献这种行为值得提倡。遗体捐献和眼角膜捐献是人类自身资源有效再利用方式,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有关部门在宣传倡导遗体捐献的同时,还要培养人们树立遗体捐赠的意识,政府部门在完善相关立法的同时,需要更多贴近大众的宣传,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遗体捐献系统,为捐赠者建立档案,为贫困捐赠者家属提供人道主义救助,当人们相信自己捐赠的爱心不会成为某些人牟利的手段的时候,遗体捐献就不再讳莫如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