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乌鲁木齐12月14日电 (实习记者 罗继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惠民殡葬政策,将有225万特殊困难群众受益,救助资金近600万元。
14日,记者从新疆民政厅了解到,该厅会同财政厅出台了殡葬政策,下发了《关于对特殊困难群众实施殡葬救助的通知》,切实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
据介绍,《通知》主要包括五类人群: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亡故人员、农村低保对象中的亡故人员、农村五保对象的亡故人员、城市“三无”对象中的亡故人员、无名尸体进行救助。
《通知》明确了救助标准:对城市低保对象亡故后,一次性发给殡葬救助金600元;对南疆三地州由自治区全部承担,其他地州(市)由户口所在地县(区)市财政全部承担。农村低保对象亡故后,一次性发给殡葬救助金400元;南疆三地州由自治区全部承担,其他地州(市)由户口所在地县(区)市财政全部承担。
此外,对亡故的农村五保人员、城市“三无”对象和无名尸体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部减免,所产生的费用由其户口所属的县(区)市财政承担。
殡葬救助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减轻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负担,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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