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漫路报道: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今年11月1日起,我市经营性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将予以调整,其中殡葬基本服务由省统一制定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管理;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由市民政局会市物价局核准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民政部门主办的殡葬服务单位销售的骨灰盒(盅)、寿衣、花圈等丧葬用品价格实行购销差率控制管理,按购进单价金额大小分档实行差额定率累进作价。

  调整后,我市基本殡葬服务(经营服务性部分)收费项目:遗体存放包括消毒、清洗、包裹、冷藏防腐、化妆、整容,穿、脱衣6项,其中包裹项目,收费标准为150元/具,冷藏防腐为100元/具·天,其他4项收费均为100元/具。遗体告别包括租用休息室(小型休息室),100元/间·次,租用灵堂400元/间·次。选择性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包括:豪华捡灰炉火化加收600元/具;租用豪华殡仪车加收140元/具·次;带纸棺火化加收100元/具;意外或事故尸体收殓加收200元/具;冷冻房看认尸体50元次(非工作时间与此同);多次收殓300元/具;租用不锈钢棺运尸100元/具;国际运尸服务1200元/具;遗体整容整形200-400元/具;租用水晶棺160元/具·天;租用大告别厅3300元/间·天;租用中告别厅1800元/间·天;租用守灵间160元/间·天;租用纸花圈15元/个;租用尼龙花圈30元/个;租用瞻仰棺环抱尼龙花盆300元/圈;火化垫片20 元/具;代购鲜花按市场价。

  市物价局明确,殡葬服务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各殡葬服务单位须向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方可收费。各殡葬服务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管理规定,在收费场所等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对于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应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服务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