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招聘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工作

协管员的公告

为了深入推进罗阳镇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工作,建立移风易俗和殡葬工作专业队伍,经罗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移风易俗和殡葬工作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5名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工作协管员(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3名,面向退伍军人招聘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户外工作的要求;

5、年龄20至35周岁(1977年8月1日—1992年8月1日出生)。

6、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的;

③其他违法违纪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3日至8月17日。

2、报名地点:泰顺县罗阳镇政府(西大街55号,七楼社会事务办)。

3、报名方法:报考者持户口本、身份证、1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填写)到报名地点报名。

4、资格审核:罗阳镇人民政府将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人员发考试通知,参加统一考试。

5、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不足1:3时将对招聘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或取消。

(二)考试

招聘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笔试和面试均为100分制。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5比例计入。

(1)笔试。笔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温州市殡葬管理办法》、时事政治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由罗阳镇社会事务办负责通知。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由县民政局和罗阳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组织考察

根据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各差额2名(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一并列入)对入围人员进行组织考察。

(四)公示

考察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在办理聘用手续规定时间内,如拟聘用人员放弃的,其缺额从进入考察对象中进行递补。

(五)招聘人员待遇

录用后,移风易俗和殡葬工作协管员性质明确为合同制临时工人员,其统一纳入罗阳镇工作人员管理,录用人员月基本工资1500元,工作表现突出者另加奖金。

联系人:周德标 联系电话:67578908

罗阳镇人民政府

201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