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龙井市根据我省《关于免除城乡低保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精神,将城乡低保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部免除。

    龙井市财政局为确保这一政策落到实处,一方面对殡葬补贴对象资料审核和经费结算、殡葬服务做到公开公正,提高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将免除城乡低保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所需资金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丧葬需求,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截至目前,98名城乡低保对象和6名无名尸体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2.6万元已及时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