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5月12日专电(记者 梁娟)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陕西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日前出台的《关于建立我省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的意见》规定,对自愿选择火化的困难救助对象,所需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费用按每人1000元进行救助。

  据了解,救助对象覆盖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实际产生费用低于救助标准的,按实际费用进行救助。

  殡葬救助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负担,省财政参照各市县财政困难程度、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进行补助,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陕西省殡葬救助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实行。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申请”的原则;坚持积极推进火葬、改革土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原则;坚持便民、快捷、高效的原则。

  陕西省要求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建立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探索建立普惠型殡葬惠民政策,免除辖区内所有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现本地区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

  作者:梁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