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新闻网6月29日讯(陈贵洪 张兰) 为减轻城乡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丧葬权益,近日,珙县政府决定,减免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该项减免政策主要是针对具有珙县常住户口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和城乡特困群众。减免项目包括:普通车辆遗体接送;3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遗体消毒;一般格位骨灰存放费(一年);由殡仪单位确定的免费骨灰坛、罐。
据该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具有本县户籍的减免对象,其亲属或其他负责办理殡葬丧事的人员,向死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收到减免申请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报县民政局审批。
据悉,该政策已从2012年5月1日开始执行。
(编辑 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