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上海器官捐献已超过200例,近期随着“上海长海医院进修医生宋巍突发疾病逝世后器官捐献给6名病患”的事迹被报道后,上海市器官捐献登记的志愿者数 量也呈现井喷式增加,从今年6月15日后的13天内登记数量就达到39例,而以往平均每2天新增登记人数1例。

        7月5日,澎湃新闻记者从“2016年上海器官捐献移植论坛”上获悉,截至目前,我国实现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7400余例,中国大陆公民自愿捐献器官数量已跃居亚洲第一。上海器官捐献率为百万分之五,是全国平均捐献率的2.5倍。截至6月28日,上海器官捐献已经突破200例,器官移植质量居中国之首,肝肾器官利用率为92.39%。

        上海志愿者超过5000人,捐献超200例

        上海市红十字会透露,2010年3月,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正式启动,上海成为首批开展此项工作的试点省市之一;2013年8月,上海首例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器官案例产生,家住崇明的上海市民黄先生因颅内出血病情无法逆转,本想捐给患尿毒症的儿子的他,因血型不配,家人毅然决定把器官捐给社会,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共享与分配计算机系统上海子系统,最终,他的一肝两肾留给了3名器官衰竭患者。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主任杜冰在论坛中表示,中国大陆公民自愿捐献器官数量已跃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三,中国也成为了世界上建立自愿捐献体系最快的国家。2015年1月,中国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公民自愿捐献成为器官移植唯一的合法来源。目前全国登记器官捐献志愿者超过65000人,器官捐献实现总数超过7400例,捐献大器官超过20000个,其中2015年就实现2766例,较2014年增长62.5%,捐献的器官总共救治器官衰竭患者超过16000名。

        与此同时,上海器官捐献工作开展6年多来也取得突破性进展。上海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张钢表示,自2013年8月上海实现第一例器官捐献以来,上海市捐献器官数量和登记捐献的志愿者数量近年来逐年上升,登记器官捐献的志愿者已经突破5000名,超过200名已实现捐献。

2014年下半年,中国医院协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又称“中国医院协会OPO联盟”)成立,所有器官都须经该机制实现捐献。目前,全国27个省份共有113个OPO联盟,在上海就有8家机构加入这一联盟,包括仁济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和中山医院、长征医院等,有80名左右的器官捐献协调员参与这项工作。

        器官捐献是观念问题不是技术问题

        此次论坛中透露,目前在中国,需要进行器官移植患者的数量是30万,其中只有1万名患者得以接受器官移植手术,悬殊的供需比例让中国器官移植发展之路步履维艰。

        上海市红十字会相关人士认为,与国际上其他一些发达国家的城市相比,目前上海的器官捐献与移植尚处于起步阶段。有专家表示“器官获取组织协调员是联系捐献者和受体之间的桥梁,只有建立一支合格的协调员队伍,移植工作才能得到保障”。

        来自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协调员、肝脏外科医生陈小松7月5日透露,在该院每年有1000人在等待肾移植,且这一数据每年在不断增长,他们的平均等待时间在3年以上,而每年有130余人在等待肝移植,“相比肾移植患者而言,等待肝移植患者大多恶性程度高,多为肿瘤晚期、出现肝硬化等症状,等待移植手术的时间更为紧迫。”

        陈小松从2013年8月成为OPO协调员,他的工作主要负责器官的医学评估、数据收集以及器官获取、分配、运输及与移植医院的交接。国家规定明确,OPO及人体器官移植医师不得参与人体器官捐献人生命状态的判定工作,因此临床医生需要一双“发现”的眼睛,及时和潜在的器官捐献者及其家属沟通。“从医院来看,目前器官捐献者1/3来自脑外伤患者、1/3来自脑出血患者、1/3来自心肺复苏患者。我的工作主要是与ICU和脑外科医生进行联系,尽可能说服这部分医生做好这项宣传教育工作。”

 

        陈小松告诉记者,相比欧美等一些发达城市,国内的捐献成功率并不高但在不断进步,这点让他感到欣慰。“以医院为例,10个脑死亡病例中,愿意和我接触见面的有2到3人,但这些人中有50%会做出捐献的决定,医院的临床医生也开始支持这一工作。”

        陈小松坦言,器官捐献工作的发展并不是技术问题而是观念问题,“在中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入土为安’等传统观念深入人心,器官移植法律同时又规定必须得到3代亲属(包括父母、子女、伴侣)同意,缺一不可,而学校教育中又缺乏死亡教育,而一些发达国家中由于‘社会互助’理念的普及,加上器官捐献的宣传力度较大,这一工作开展较为顺利。”

       陈小松认为,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死亡教育,转变民众观念将对提高器官捐献量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