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 衷

 

  制订村规改治丧陋俗

 

  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市场经济迅猛发展,不少村民的经济状况得到明显好转。但与此同时,农村封建思想却开始抬头,少数富裕的村民治丧开始讲排场、摆阔气,还经常出动送殡车队,让老人“风风光光”地走。此外还有村民热衷于选“宝地”、造“风水”,为此还引发了村民纠纷,破坏了村内和谐。而另一方面,富裕家庭挥霍摆阔,一般家庭勉强跟随,经济较拮据的家庭出于“不能差太远”的想法,甚至做出借钱来办丧事的不理智举动,为此苦不能言。

 

  “村干部们意识到这种不正之风应该及时刹住,而且村民要求丧事简办的呼声也很高。”1994年,村党委书记陈辉平为了改良风俗,便联手村公共福利理事会,启动了一场丧葬改革。理事会成员都是村里德高望重的老者,他们分头到村里各个片区,征询乡亲们关于丧葬改革的意见,并组织村里各个家族的代表商议改革的具体事宜。村两委和理事会将收集上来的意见进行整理,并参照市、街道关于殡葬改革的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很快,一份《新坛村丧葬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出炉,并于当年年底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这份《规定》以及另外一份更为详尽的《新坛村丧葬改革倡议书》(简称“倡议书”),被印发到每户村民的家中,正式成为每个新坛人举办丧事的规范“铁令”。

 

  规 定

 

  倡导“丧事简办,一视同仁”

 

  “这项村规民约,概括起来就是‘丧事简办,一视同仁’几个字。”村委会主任陈卓武说。

 

  “一律实行火葬,严禁土葬”“出殡队伍中,经师限1~3人”“废除孝子孙穿戴麻衣麻冠、姻亲穿戴蓝长衫白通帽”……记者翻阅《规定》和《倡议书》看到,这项村规对村民治丧过程中“孝服”“膳食”“回礼”“殡葬队伍”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详尽的规定,而且禁止做“十员”、请“地头”、见“水府”,禁止汽车、摩托车送葬,禁止佛友、教友参与丧事等。近年来,新坛村还不断对这项丧葬新规进行补充,如缩短法事时间,规定孝子孙回礼金额上限……林林总总的改革,始终围绕着“丧事简办”的原则,尽可能减轻村民治丧的压力。

 

  “更重要的是,村里无论是干部还是村民,无论是富裕户还是家庭条件一般者,都不能超过这个规模,谁也不能例外。”据陈卓武介绍,四年前村里曾有一名乡贤家里有亲人过世,家族亲人都想将葬礼操办得隆重一些。“这名乡贤对村里有不小的贡献,而且家族人口众多,加之要到现场吊唁的世交朋友也多,于是屡次向村两委和福利会提出增加出殡人员、扩大举办规模等申请。”但是村规铁令如山,哪一位村民也不能搞特殊,村委干部、福利会成员在4天内连续开了多场会议,专门就此事进行商讨,最终还是晓之以理,成功说服了这名乡贤及其亲友,严格遵照村规进行治丧。

 

  “如今丧葬新规实行了二十几年,村民也早已习以为常,再没有人会想要大操大办。”陈卓武说。

 

  效 果

 

  一纸“铁令”引领文明乡风

 

  一项改革能从纸面上落到现实中,关键在于不打一丝折扣地严格执行,新坛村的丧葬改革也正是如此。

 

  陈卓武坦言,丧葬改革刚开始推行时,不可避免会遭遇一定的阻力。“那时候经常有一些家庭改不掉旧观念,频频申请放宽操办丧礼的条件。但是得到的答复是一样的:无论是谁,都必须得按照规定执行。”陈卓武坚定有力地说。有时候压力还来自外村——逝者一部分从外面来的亲友也偶尔对这项“奇怪”的改革颇存异议,但都被村干部和理事会成员以“入乡随俗”的理由说服了,并且,新规也最终得到了越来越多外村人的肯定。

 

  为了让《规定》完完整整地贯彻执行,新坛村还利用此前该村已划分为8个自然管理角落进行“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实行村干部包片管理制度。“一名村民逝世后,死者亲属在办丧之前,需要到村委会签订不违反村规民约的承诺书。”陈卓武介绍,随后,村干部、包片村民组成员、理事会成员会及时到逝者家属家中,了解丧事的主持者、操办规模、经费预算、参与人数、出殡时间等诸多细节,监督其是否符合规范。在丧事举办过程中,这些人也都全程在场,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的现象就及时调整纠正,一直跟进到死者遗体送上灵车出殡。

 

  “这过程中,包片管理的干部每一次都不免要送上礼钱,每一笔都是自掏腰包。”陈卓武补充道,“但大家都认为这样做是非常值得的,让每一个村民都能没有压力地办起丧事,也渐渐改变了乡亲们的丧葬观念,更倡导了文明乡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