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在各项政策、决策中频繁提及环保、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将生态保护提至新的高度予以重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北京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逐渐形成了遗体处置无害化、骨灰安葬生态化、服务环境园林化、祭祀行为文明化、殡葬用品环保化的具有首都特色的现代殡葬新型发展模式,使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展现首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让北京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加速实现、创造一个更加绿色的清明祭扫氛围和一个更加环保的殡葬行业。
节地生态葬逐步普及
目前北京市共有12个殡仪馆,经营性公墓33家,除东城区、西城区外,其余14个区均有经营性公墓,位置分布基本呈现近郊区环城分布的特点,其中成立较早的有1930年建立的万安公墓、1950年建立的八宝山革命公墓等。农村公益性公墓(含骨灰堂)195家,农村集体埋葬点千余处,骨灰安葬量117余万份。
近年来,北京市加大了骨灰葬法改革力度,骨灰安葬方式正在逐渐从以传统骨灰碑墓葬为主向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转变。遗体火化已成为本市普遍的殡葬形式,自2014年至2018年全市火化遗体分别为90919具、90436具、96969具、97538具、101694具,基本呈现小幅增长趋势,火化区的火化率已连续多年保持100%,位居全国前列。同时,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自然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具体来说,北京率先推出了骨灰自然葬。骨灰自然葬的节地效果是传统骨灰碑墓葬的10倍以上,1平方米可安葬10份以上骨灰。与此同时,本市也在积极推广骨灰海葬。从1994年到2018年,北京共举办485批次骨灰撒海活动,2.18万余份骨灰投入到大海的怀抱。此外,北京还在积极实施骨灰立体葬。骨灰立体葬是指将骨灰长期安放在骨灰堂、墙、廊等立体安葬设施的骨灰格位中的安葬方式。
建设生态墓园体系
在本市加速推行新型殡葬形式的同时,早年间人们传统观念中的墓园也在逐步转变着。据悉,本市确立了“景观优先、先建公园后建墓园、建墓(地)不见墓(碑)”的生态墓园建设原则。生态墓园将中国传统园林艺术与传统殡葬文化完美融合,是集生态安葬、城市绿地、休闲健身、旅游踏青于一体的多功能墓园。生态墓园能够提供自然葬、树葬、花葬、草坪葬、水景葬、景观石葬等多种生态葬式,每种葬式充分利用植被景观依势布局,错落有致,营造出“让生命回归自然”的意境。
目前,市内已有多家墓园实现转型,构建起了生态墓园体系。2019年,全市还新增5家公墓开展自然葬服务——丰台太子峪陵园、昌平区天寿陵园“和煦园”、佛山陵园“平安苑节地生态示范园”、景仰园骨灰林,延庆八达岭陵园正在进行节地生态公墓建设验收。到2020年底,有墓地的区都要建设一处生态墓园(区)。
以八宝山革命公墓生态墓园为例,该工程位于革命公墓北山主峰的西北侧,该项目共占地4.13万平方米。占北山总体面积的1/3左右。在葬式葬法、墓型设计、环境渲染等方面,生态墓园打破了传统墓葬形式,真正贯彻落实“绿色”、“生态”、“环保”理念,种植了几万株鲜花、几十种树木,如:松柏、海棠、银杏、碧桃等。通过借鉴国内外现有的先进理念及葬式葬法,结合革命公墓实际情况,以小型化、精品化为目标,体现人文特色和自然特色,设计了草坪葬、树葬、自然石葬、景观石葬等7种生态葬式,减少石材加工,减少能源消耗。
通过近几年的集中建设,革命公墓的生态墓园已初具规模,无论从葬式葬法还是环境布置上,被越来越多的家属接受、认可。为了给家属提供更便捷、更安全的祭扫服务,革命公墓今年陆续推出升降墓碑、GPS墓穴导航寻址系统和安全巡逻机器人等科技手段。目前,生态墓园已安葬200多位逝者。同时,仍有300多名家属登记排队等待生态安葬。
政策护航生态殡葬
不可否认,本市节地生态葬和新型殡葬理念的普及,与各项引领政策的出台密切相关。早在2015年,北京就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绿色生态殡葬建设的意见》,提出了绿色生态殡葬建设“五化”目标,即:遗体处置无害化、骨灰安葬生态化、服务环境园林化、祭祀行为文明化、殡葬用品环保化。次年,本市又出台了《关于健全本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北京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管理办法》,明确将骨灰海葬、骨灰自然葬、骨灰立体安葬等节地生态的葬式葬法纳入政府补贴范围。2017年,《关于进一步健全本市骨灰海葬、骨灰自然葬补贴办法的通知》发布,明确对本市户籍选择骨灰海葬和自然葬的亡故居民免费提供遗体接运等6项基本殡仪服务。
去年,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定价目录)的通知》,北京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殡葬服务收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了殡葬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殡葬收费行为。根据《通知》,北京市殡葬服务分为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性服务。殡葬服务价格实行全市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并根据服务项目的重要程度和竞争条件,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殡葬服务项目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未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殡葬服务由各殡葬服务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依法自主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纳入政府部门定价范围的殡葬服务项目共9类,包括遗体接运费、存放冷藏费(含医院太平间)、火化费、骨灰存放费(民政部门提供的除墓地外的骨灰存放服务)、有偿服务公墓墓穴租赁费、管理费、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费。其他殡葬服务收费由殡葬服务机构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