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入土为安”殡葬传统,以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伦理观念影响,我国的遗体捐献者本就寥寥,可仍有院方向这这些捐献者泼冷水,令捐献者寒心。

器官捐献,生命永续

近日,有媒体报道,三年前一女子因病去世,把遗体捐献给了成都医学院,待到今年4月份,其父亲杨正贵与成都医学院取得联系,望接收单位送回女儿骨灰时,得到的答复却是“遗体捐献者的骨灰只能是亲属自行领取”。

经过媒体曝光,成都医学院于5月21日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杨正贵老人女儿遗体捐献一事的情况通报称,学校在了解情况后会妥善处理,承诺让遗体捐献者家属感受到温暖。

又是一件典型的被曝光才被动处理的事件。医学院的做法不仅让杨正贵老人寒心,更是让那些打算捐献遗体的患者和家属寒心。最冷莫过于人心,该医学院的冷漠源于其对捐献者及其家属缺乏最起码的尊重,缺少这份敬畏之心,他们就会把这种捐献行为当成理所应当。

虽然我国遗体捐献发展了20多年,却依然处于探索起步阶段,面临种种难题,一方面是观念制约和制度不完善,还有一方面就是对遗体缺乏最起码的敬畏感,对遗体捐献者的后续处理缺乏温情。使得遗体捐献仍然面临着来自社会、伦理、法律、人权等方面的困扰。

从制度来看,目前尚未有全国统一性的遗体捐献法律法规,仅上海、北京、广州、重庆、山东等几个大中地区出台了遗体捐献的地区性法规,并设立了专门的遗体捐献登记站。但这种地方性法规给人的感觉是缺乏约束力和权威性。

而且即便是现有的地方性条例,对各方的权利义务,遗体的管理,使用,保存及处置等细节问题,也只是着重强调遗体捐献自愿原则等,没有对遗体捐献后的最终处理和对家属的人文关怀做出规定。

至于尊重遗体方面,有文献显示,部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医学生,在学习人体解剖时都会自觉地表达对遗体捐献者的尊重,部分人也曾经表达过遗体捐献的意愿。但作为局内人的他们,在目睹了如今的医学生甚至某些教师对遗体开玩笑,动作粗鲁或轻佻等丑恶现象后,他们放弃了这种想法。

连医学生这群最清楚遗体捐献价值的人都摈弃了捐献意愿,普罗大众的捐献态度就可想而知了。如果在这种尴尬的现状中,被捐献方还没有形成尊重生命、尊重捐献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礼节和友善氛围,没有形成善待使用后的遗体,注重人文关怀的基本理念,只会让有意愿的捐献者避而远之。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遗体捐献登记人数仅占我国人口总数的0.01%左右,而实际捐献的数量也仅占登记人数的4%-20%,也就是说,20多年来民众的捐献意向并没有得到太大的提高。

导致这种结果的因素是多样的,但被捐献方对待遗体的态度,显然是捐献者及其家属最为关注的。遗体作为一种特殊的遗物,它是亲属对亡者精神层面的一种寄托,亲属希望捐献的遗体能得到最妥善的安置。如果任由园方这种“虎头蛇尾”的行为泛滥下去,对遗体捐献事业来说可谓是致命打击。

话说回来,虽然学校表了态会处理好,但成都医学院必须为其冰冷的态度向家属道歉,从而让尊重遗体成为师生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