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张店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据悉,6月1日起,张店区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最高为每位逝者免除1440元。该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 6月1日。

据悉,在淄博市殡仪馆办理殡葬事宜的下列人员,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城乡居民;无法查明身份并在本市社会福利、救助机构收养的被 救助人员;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非法收养的除外);驻张店区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张店户籍的学生;驻张店区部队现役军人;非张店户籍在张店休养的军 队离退休干部;与张店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金1年以上并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安部门认定的未知名尸体;具有张店区户籍在外地死亡之后回淄博市殡仪馆火化的人员。

据了解,基本殡葬服务免费项目包括张店区域内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馆内遗体搬运;遗体消毒;天内遗体普通冷藏;环保型火化炉遗体火化;普通骨灰盒一个;一年内金属全封闭架骨灰寄存。

以上免费项目是经由淄博市殡仪馆发生的基本殡葬服务项 目,在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直接予以免除,最高免除标准为每具1440元。未发生的免费项目不折现、不折抵,免费项目外的其他服务费用由丧事经办人(指逝者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或者单 位机构)支付。免费对象的遗体由市殡仪馆或殡仪服务机 构专用殡仪车(经民政、交警、交通部门共同认证)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