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纳入北京市定价目录的殡葬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此次北京市民政局进行全面清理后,对于这部分殡葬服务项目的6个规范性文件应予以废止,取消60个收费定价项目。
此次废止的文件包括《关于对殡葬礼仪乐队收费标准的批复》、《关于同意殡葬管理处调整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关于同意八宝山殡仪馆海狮殡仪车收费标准的批复》、《关于同意北京市殡葬管理处核定调整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关于同意北京市殡葬管理处调整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等。
北京市民政局要求,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价格管理规定,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价格的费用。
同时,北京市民政局还要求,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也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费等方式变相限制丧属使用合法的殡葬用品。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相关服务时,应当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不得收取合同或协议约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