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13项服务收费

城乡低保户免收基本殡葬费

本网讯(记者裴姝婧、通讯员韩未玮)记者昨日从宜昌市物价局获悉,为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该局根据省物价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对我市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进行了全面清理,新增定价9项,合并4项,取消13项,下调标准14项,收费标准总体下降20%,并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下发文件对殡葬服务收费政策作进一步明确。

文件规定,对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4项基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对正常遗体整容化妆、防腐、设施租用等15项殡仪服务收费及丧葬用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实行浮动,最高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对遗体特殊处理等特需殡仪服务项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报市物价部门备案。

文件要求,殡葬服务收费要明码标价,公开透明。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应由丧户自愿选择,不得强执服务收费。对此次合并和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恢复或采取变相形式再行收取。同时,继续落实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免收遗体接运、冷藏、火化和消毒基本殡葬费用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