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单学熙)昨日获悉,市民政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自3月1日起,将联合对非法运尸车从事运送遗体行为开展专项治理。按照《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3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运送遗体的殡仪专用车辆,必须是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核准的,由殡仪馆所有并管理的殡仪专用车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非法运尸车从事运送遗体业务。正在从事遗体运送的非法运尸车,应从3月1日起停止非法营运;凡发现非法运尸车从事运送遗体业务的,将依据《条例》给予行政处罚。市民如果发现此类行为可以向殡葬事业管理处进行投诉,电话为27227062。

  据市殡葬处处长王春生介绍,为便于市民区分合法殡仪专用车辆与非法运尸车的差别,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将对全市从事运送遗体的合法殡仪专用车辆实行“一所有、三统一”。“一所有”:即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殡仪专用车辆,必须是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核准的,由殡仪馆所有并管理。“三统一”:即统一颜色,殡仪专用车辆车身颜色统一为黑色;统一图标,殡仪专用车辆车身两侧将统一喷涂天津殡葬图标;统一编号,殡仪专用车辆图标下方将统一喷涂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