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廖济堂、实习生余旸报道:石城县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县,总人口30.9万,其中农业人口25.6万。但该县通过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存放堂),全面推行农村墓地用地登记,使乱埋乱葬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县遗体火化率保持在100%。

  每村聘请一名殡葬改革信息员

  2001年11月,石城县就实行了城乡一体化的殡葬改革“零点行动”。县、乡(镇)两级均成立了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落实“一把手”责任制。

  从2001年以来,为了规范群众的丧葬行为,石城县先后制定了近20个文件。同时,石城县每个村都聘请了一名殡葬改革信息员,保持了上下联系、信息畅通,及时纠正偷埋土葬行为。石城县还将每年4月定为“殡葬改革宣传月”,在全县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

  公益性墓地覆盖70%的自然村

  从2004年开始,石城县把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包括骨灰存放堂、塔)和鼓励推行树葬、草坪葬作为制止乱埋乱葬、深化殡葬改革的重点。

  通过推动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实行堵疏结合,使骨灰安葬有其所。目前,石城县已建起51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存放堂(塔),覆盖全县70%的村和自然村。石城县要求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主体是村委会,建设前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资金筹措、管理方案、建设地点及村规民约等。

  石城县按各村人口数,确定墓地建设规模,首期投资一般在2-3万元。建设资金主要来源:县奖扶资金5000~10000元,乡(镇)解决5000元,村委会负责山地的一次性低价征用或租赁,也有的按实际入葬墓穴数量给予山主一定的经济补偿。

  实行农村墓地用地申报登记制度

  石城县全面实行农村墓地用地申报登记制度,明确了建坟禁区,规定用地的面积和规格。对违反规定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

  为增强群众配合殡葬改革的主动性,石城县倡导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的新风,建立了全民基本殡葬服务救助保障制度。从2010年开始,对城乡居民遗体全部实行了免费火化。多年来石城县坚持以“棺木换骨灰盒”,减轻了群众购买骨灰盒的负担,又杜绝了装棺土葬现象。截至目前,共回收棺木4086个,折价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