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市场的不良竞争和商家炒作,在一些地区出现了殡葬服务费用、墓地价格居高不下的问题,给广大群众特别是家庭生活困难群众带来了不小的经济压力。在我区,有关部门正在全力推行惠民殡葬政策,推动殡葬改革,减轻群众殡葬负担,确保公共服务不缺位。

政府指导定价 减免基本殡葬费用 3月7日,家住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东五十家街的低保户庞玉明去世了,女儿庞阁平在呼和浩特市殡仪馆为他办理了丧葬事宜。“父亲从去世到火化一共花了3100元,民政部门减免了1790元,自己只掏了1310元。惠民殡葬政策,为我们这些不富裕的家庭减轻了不少负担。”庞阁平说。

今年1至3月,呼和浩特市共为69名已故困难人员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2万多元。呼和浩特市殡仪馆负责人郑喜爱告诉记者,如果家属不选择高档服务,1790元就够了,基本不需要再补交费用。

2013年1月1日起,我区开始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6类人员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费殡葬服务项目包括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接送遗体专用袋、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3年内骨灰寄存等8项。6类困难人员如采取树葬、花坛葬等绿色生态节地葬法,在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基础上,减免500元的安葬费用。不立塔位、不立墓碑的,全部免除安葬费用及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据统计,2013年,我区共为1.1284万名已故困难群众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1692.6万元。

不仅如此,从2013年10月起,我区的普通群众也可以享受到平价的基本殡葬服务。自治区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我区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3年,4项基本殡葬服务基准价按1500元每具核定,各盟市可根据当地情况,在基准价基础上浮动,最高上浮10%。也就是说,如果家属没有特殊需求,最高花1650元就可以完成4项基本殡葬服务。

同时,有条件的盟市实现政策覆盖面由补缺型向普惠型的转变。包头市规定凡是在包头去世并火化的一律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鄂尔多斯市对选择生态葬的所有户籍人口,除补贴基本服务费外,每具再补贴2500元安葬费。阿拉善盟补助范围覆盖所有户籍人口,每具遗体补助标准为5000元至8800元。

殡葬设施建设 满足基本安葬需求

自治区在《内蒙古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里明确规定,经营性公墓中公益性墓穴所占比例不得低于30%,墓穴价格不得高于3000元。

此外,为了满足群众“逝有所葬”的基本安葬需求,在城市,自治区正在推进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在农村,将推进农村骨灰存放设施建设。

公益性墓地主要针对低收入人群,不以赢利为目的,只收取成本价。“目前,我区公益性公墓还很少,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需求。如果各级政府建设公益性公墓,自治区会利用福彩公益金根据公墓规模、功能和管理运行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资助。”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了解,2013年,自治区已资助了2个公益性公墓,今年会进一步扩大资助面和资助力度。


农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将本着保护自然环境、节约耕地的原则利用农村荒坡瘠地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将只收基本维护费用。“农村骨灰存放设施主要由当地政府主导建设,自治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尽快建立起来。这样既能减轻农村居民的殡葬负担,又能遏制乱埋乱葬现象。”该工作人员说。

今年清明节,家住包头市昆区的景珅将母亲的骨灰葬到包头市天堂园公墓树葬区,实现了母亲的遗愿。包头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包玫介绍,在包头,选择生态安葬只收维护管理费用,每份骨灰2000元左右,安葬后治丧者到民政部门还可领取奖励金500元。据了解,目前我区已经有不少公墓为选择生态葬的已故人员免除全部安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