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华商晨报华商响网记者刘洋)一具遗体存放在殡仪馆中长达15年,任凭殡仪馆如何与家属沟通、协调,家属就是拒绝火化,一直存放至今。
类似这样的“长眠”遗体,如今在丹东市殡仪馆里已经越积越多。丹东市殡仪馆的冷藏室内常年存放着70多具“长眠”遗体,而这个数字还在不断上升。
一面是高昂的储藏费用,一面是根据相关政策不敢火化、不能火化……殡仪馆表示:苦不堪言。
3种类型中
死亡存纠纷的最多
丹东市殡仪馆副馆长隋郁介绍,目前丹东市殡仪馆里存放的“长眠”遗体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一些在世的人突然死亡,家属对亲人的死因存在怀疑,所以一直拒绝火化,只是放在殡仪馆中,等待丧葬费的赔偿,而这种赔偿往往都会石沉大海,时间久了家属也对死者的遗体不闻不问。
第二类是一些外地人在丹东死亡,联系到家属后,出于经济原因家人一直不露面,只能将遗体存放。
第三类就是一些身份不明的遗体,但身上存在伤痕,为协助公安破案,殡仪馆也只能暂时收纳。
这三种类型中,死亡存在纠纷的遗体目前存在的数量最多,同样也是最难化解的难题。
去年火化7具今年又增20多具
对于越来越多的“长眠”遗体,丹东市殡仪馆也想过一些解决的办法。隋郁说,每年他们都会通过上报上级部门寻求解决方案,但至今也没有一个实用的解决办法,他们也只能通过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帮助,对一些认为是时机应该火化处理的遗体向社会公示,有时还会延长公示的时间。
“这么做无非就是想拖延一下火化的时间,给家属们一些认领的时间,好让死者能有一个明确的身份。”隋郁说,“但往往事与愿违,在每年的公示中能被家属认领的遗体又能有几个呢?去年没有,前年有一个,也就平均一年有一个吧。”
而相较被火化掉的“长眠”尸,每年殡仪馆新收纳的“长眠”遗体正在逐年累积增加。隋郁从电脑中调取了一份2013年丹东市殡仪馆中“长眠”遗体的记录,上面有当时存放的50多具“长眠”遗体的详细情况。
去年末,经过殡仪馆的沟通、交流,火化了7具遗体。而去年到今年,这种长年占据冷藏柜的“长眠”遗体就增加了20多具。
随后,隋郁带记者来到遗体冷藏中心,粗略统计后,发现目前已有超过70具的“长眠”遗体。
冷藏柜数量10年翻了10倍
丹东市殡仪馆遗体冷藏中心一位工作人员介绍:“10年前,我们殡仪馆的冷藏柜也就10台左右,按丹东市每日死亡的人口来计算,这10台冷藏柜足够应付日常工作,可是这几年随着这些‘长眠’遗体逐渐增多,我们殡仪馆中的冷藏柜数量也在每年成倍递增。现在的103台和10年前的10台相比,翻了10倍。以前遗体冷藏中心是设在室内的,但随着冷藏柜越来越多,只好在外面搭建了彩钢房。目前这103台冷藏柜也把这里摆满了,要是将来还要增加,真不知道应该放在哪里。”
该工作人员粗略计算,去年到今年,这种长年占据冷藏柜的遗体就增加了20多具,“现在103台冷藏柜,‘长眠’遗体就占了70多个,按照现有的增加速度,要是不增加冷藏柜,两年后我们殡仪馆连日常使用的冷藏柜都没有了。”
■案例
亲人对死因有疑虑:“遗体就是证据”
2011年,丹东的牟女士在一宾馆内从11楼坠楼身亡,遗体存放于丹东市殡仪馆至今。牟女士的母亲宋女士告诉记者:“虽然警方作出了跳楼自杀的判断,但这件事我心有疑惑。”
目前宋女士正在寻求相关部门调查女儿的死因,“不能火化,要是火化了,我惟一能讨要说法的证据就没了。”对于这几年的遗体保管费,宋女士表示,目前她没有能力缴纳,只能等着赔偿的丧葬费。
宋女士说:“这么多年了,我只到殡仪馆里看过一次女儿。由于做过尸检,实在不忍心再看她现在的模样。另外,面对殡仪馆火化的催促也有些过意不去,所以还是先放在那吧,等什么时候事情都解决了,我再去看她最后一眼,之后再火化。”
“沉睡”15年:“如果活着他得30多岁了”
在丹东市殡仪馆存放时间最长的遗体已有15年。
丹东市殡仪馆副馆长隋郁介绍,死者姓孙,遗体是1999年送来的,一直存放至今。家属一直认为他是死于医疗事故,所以拒绝火化,“他的遗体被送来时他才17岁,如果健在的话,现在已经有30多岁了。”
隋郁说,这15年间,家属一直与当初的医院打官司,但每次都败诉,“他们就一直把遗体放在殡仪馆里,此后也开始不闻不问,我们馆找他的家人沟通过多次,但只要一提及火化就被拒绝,这几年他的家人干脆连我们殡仪馆的电话都不接。”
■费用账单
为说服家属来火化
每年减免费用近50万
这些“长眠”遗体的储存费用,是殡仪馆最头疼的事。“无论是什么情况放在我们这儿储藏的遗体,也无论存放了多久,最终来埋单的还是殡仪馆。”隋郁说。
隋郁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拿一具“长眠”尸来说,一天下来冷藏所用电费就要20多元;夏天来了,冷藏柜的制冷两三天就坏一次,每次的维修费又是一大笔开销;为了扩建遗体冷藏中心所盖的彩钢房、人员的看管费用等,一具遗体一天光成本估计就要六七十元,“这些还只是成本,要是按照我们的盈利标准来计算,一具遗体存放一天应该收取100元左右,但这笔钱我们又找谁去要呢?”
“就拿存放了15年的那具遗体来说,一年按照3万收费标准来计算,15年他的家属应该向殡仪馆缴纳起码45万,可现在连人都找不到,我们上哪去要这钱?”隋郁说。
隋郁介绍,为了减少殡仪馆的负担,他每年都积极与家属沟通,并承诺对方只要来火化,价钱都好谈。“只要家属同意火化,象征性地缴纳些费用,我们也都默认了。就拿去年的一家人来说,遗体放这3年了,按照收费标准家属应缴纳10万多元,最后他们也只缴纳了8000多元。我们也只好认了,要不然家属不来,我们还要继续搭上成本保存。”
而据隋郁统计,每年光是说服家属来火化长年储藏的遗体,殡仪馆方面所减免的费用就要接近50万元,这50万元中的绝大部分都是储藏遗体所花费的成本。
华商晨报华商响网记者刘洋
■政策规定
擅自火化可能面临诉讼
面对这些“长眠”遗体所带来的烦恼,隋郁也只能表示无奈。
他说,按照现行的《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办理遗体火化手续,必须持下列证明:正常死亡的,出具医疗机构的《死亡医学证明书》;非正常死亡(含无主遗体),出具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
而隋郁目前每天的工作也无外乎跑医院、机关、派出所,给这些“长眠”遗体开具死亡证明,但是往往四处碰壁。“没有死亡证明,谁敢火化这些遗体?有些遗体需要公安机关允许才能火化,有些则要医院开具死亡证明。有些不知名的遗体也不敢火化,万一寻找到家属,我们擅自火化将来就要面临诉讼。”
华商晨报华商响网记者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