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贵州镇远古城旅游迎来高峰期,而城区街上群众治丧给古城旅游带来很大隐患,与古城发展极不相符,镇远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殡葬改革会议,商讨殡葬改革,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措施,公示收费价格,展开集中宣传,多项举措推行城区殡葬改革。

  在城区内开展殡葬改革游行活动,积极营造集中治丧氛围。同时出台通告,提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带头实施该项工作,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同时出台优惠政策,在试运行期间主动到殡仪馆进行集中治丧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而对于除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以外的死亡人员,在2014年9月1日零时前主动到殡仪馆进行集中治丧的,除享受《镇远县集中治丧优惠政策》文件的优惠政策外,一次性奖励1000元。奖励资金则可凭县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殡仪馆集中治丧证明到县民政局领取。

    据了解,7月21日,镇远县委办、县政府办就联合印发文件,要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起带头作用,从8月15日零时起到殡仪馆进行集中治丧。县物价管理办还制定了集中治丧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规范集中治丧服务收费行为,对集中治丧乱收费行为会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对于占用道路(含人行道)和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停尸、办理丧事等影响市容市貌、污染环境卫生、扰民的行为,以及违反市政管理相关规定的,县市政管理局将会依法予以查处。对于干扰、破坏、阻碍集中治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县公安局会依法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则会对各级各部门集中治丧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实施殡葬改革,开展集中治丧,是一件利民的举措,有助于保障镇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干扰,有助于净化社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同时是城市文明建设的需要,更是县城区群众生活的需要。(杨通航 徐世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