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紧紧围绕殡葬改革工作规划和目标任务,不断总结探索、创新管理、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执法和监督“四个体系”,强力推进殡葬改革,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建立党政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体系。建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总指挥、县直工作部门及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殡改工作指挥部,出台工作方案、责任包保方案、相关制度等,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包保的原则,部门、乡镇相互协调配合沟通,共同推进殡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村居委会代表、党代表、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召开殡改工作座谈会,对殡葬改革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为创新殡改管理建言献策。县民政、发改、物价等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监督县殡仪中心的管理与服务,积极配合搞好县级经营性公墓建设与管理。
建立运转正常、工作规范、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县殡葬改革办公室、乡镇、县殡仪服务中心每天24小时正常运转,随时接待咨询,解答殡改疑问,根据丧属意愿,接运遗体火化,运送骨灰至落实安葬公墓点。同时,做到办公程序规范,服务态度亲民和蔼,服务质量优质便捷。
建立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的执法体系。县殡改办、公安、工商、环保、国土、林业、城管、乡镇等及各片区包保部门按照《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分工协作,整体联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稳步推进了殡葬改革工作。
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明晰、赏罚分明的监督体系。按照《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管理的实施意见》、《责任包保方案》、《应急方案》、《问责意见》等,全面推行殡葬改革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承诺制,将殡葬改革管理纳入公职人员违规失职和不作为问责,纳入《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守则》,党员干部和职工把执行殡葬改革管理工作作为必须履行的责任,各部门各尽其职,协调配合,相互监督,村(居、社区)明确1~2名殡葬协管员、各村居民小组明确1名殡葬信息员,负责报告辖区内人员死亡信息,举报违反殡改管理规定的行为,逐步建立县、乡、村三级协调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全面推进殡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