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瑕) 昨日,《广州市民办殡仪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当中要求,民办殡仪服务机构不得从事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
对于价格虚高问题,《办法》规定民办殡仪服务机构应当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开具正式发票,严禁强行推销殡仪服务,强卖殡仪用品。民办殡仪服务机构提供殡仪服务时,应当与丧属签订殡仪服务合同。未签订殡仪服务合同的,殡仪馆、火葬场、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可拒绝为民办殡仪服务机构提供服务。
民办殡仪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存在问题怎么办?市殡管处负责人说,市民遇到问题可投诉,由相关部门进行。据悉,目前广州有50多家合法登记的民办殡仪服务机构,广大市民可对其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为020-87053456。
《办法》还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督促有关医院进一步加强太平间管理,杜绝非法殡仪服务机构渗透进入医疗机构太平间。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12小时内通知殡仪馆收运遗体,并及时上报死亡病例信息,做好尸体暂时保存及交接工作。
据了解,2010年,《广州市民办殡仪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成为全国第一部专门对民办殡仪服务机构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到今年该《办法》有效期届满,市民政局结合广州实际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