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佘惠、通讯员陈衍冠)父亲意外身亡,在外务工的张先生事隔半个月才赶到宜昌市殡葬管理所办理后事,增加了遗体冷冻费用,家境贫困的张先生无力支付丧葬费用。宜昌市殡葬管理所对其家庭状况进行了核实,在惠民殡葬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其免除了相关费用。

 

据省民政厅介绍,2011年1月起,我省免除常住户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和享受抚恤补助金的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火化区免除费用项目为普通车辆遗体运送、3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遗体消毒,土葬区参照火化区基本殡葬费用标准执行。

 

惠民殡葬政策办理程序为,经民政部门资格审查确认后,殡仪馆在结算殡葬费用时直接免除相关费用。同时,部分地区在此基础上,扩大了免除对象范围,增加了减免项目,具体内容在殡仪馆有公示。

 

 

对于群众关心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省民政厅解释,基本服务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服务,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延伸服务是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选择的服务,主要包括遗体整容化妆、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礼仪乐队服务等,重要延伸服务由各地合理确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营性公墓定型墓(含墓穴、墓位)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经营,收费管理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全省各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单位必须明确公示收费标准,并使用《殡仪服务合同》、《墓位使用合同》。

 

作者:佘惠 陈衍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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