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怀化市城区殡葬改革不断加快,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困难群众权益得到初步保障。2013 年国两办下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2014 年省两办下发了落实国两办《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意见》和《通知》工作,市殡管处对城区殡葬工作进行了调研,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一、当前工作现状

  市殡管处开展了殡葬改革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并被评为“湖南省殡葬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 2011 年核定了《怀化市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怀化市出台了《怀化市城区困难低保群众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实施办法》。2012 年在城区内开展了殡葬秩序联合执法,城区的殡葬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从年1 月1 日至今,为鹤城区籍共95 名城乡困难群众减免殡葬服务费用达32 万余元。

  二、存在的问题

  殡葬法规滞后。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怀化市殡葬管理办法》已分别颁布17 年、5 年,相关规定与现实工作不相适应。2012 年《行政强制法》实施以后, 取消了民政部门对非法土葬的强制执行权;年,湖南省人社厅、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困难职工不火化可以领取丧葬抚恤费。殡葬监察缺乏有效手段,导致城区火化率下滑和殡葬秩序较为混乱。

  经营举步维艰。怀化市殡管处定为差额事业单位,殡葬事业自谋发展举步维艰,财政还要从殡葬服务收入中提取调节基金。

  基础设施陈旧。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市殡葬基础设施、设备整体日益陈旧落后,耗能污染严重,不仅不能满足群众治丧需求,也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

  公墓违规经营。少数个人受利益驱使,无视法律法规,非法开展墓基销售,乱葬乱埋和骨灰二次入棺土葬现象相当严重。

  三、对策与建议

  健全工作机制。殡葬改革需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应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公安、财政、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保障基本殡葬服务、规范殡葬服务市场、加强殡葬秩序的管理。同时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完善惠民政策。按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加快完善《怀化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低收入群体,缩小城乡、地域之间殡葬服务的公益性差别,在普惠基本殡葬服务保障水平上,让惠民殡葬温暖每一个公民的心房,让公益的阳光温暖每一个角落。

  完善法规制度。修订《怀化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增强推动殡葬改革的法制保障。建立和完善基本殡葬服务供给、殡葬服务监管、丧事活动管理等基本制度和殡葬服务市场、公墓建设、殡葬秩序治理等具体规定,适应殡葬改革的需要,适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促进殡葬改革在法治轨道上取得新成效。(周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