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殡葬服务单位的遗体护理一般是在相对封闭的房间或空间里,逝者近亲属一般也不在护理现场,所以即使因护理服务需要暴露逝者身体的一些部位,也不太可能引发遗体隐私暴露的问题。特殊情况下遗体隐私暴露且被不特定的外人目睹,或更有甚者,包含逝者遗体隐私的照片或视频被非法外传等情况,极易引发民事责任。如有的殡葬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对意外死亡的遗体、特殊形态的遗体或一些有重大影响的事件中遇难的遗体,出于好奇或博取众人注意的目的,拍照外传,或有的干脆发到互联网上,引起逝者近亲属的精神痛苦。此种情况下,殡葬服务单位很有可能以侵权为由被逝者近亲属追究法律责任。逝者已逝,其已不再是隐私权的主体,但其隐私遭泄露则会侵犯其近亲属的法益,所以涉事殡葬服务单位可能要承担公开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殡葬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对自已整形、化妆完毕的遗体,因为认为工作出色,出于炫耀而拍照外传。这种情况下外传的逝者照片,形象往往是比较完美的。但这种情况同样能引起逝者近亲属的精神痛苦,从而给殡葬服务单位引致民事责任。

上述情况的出现,一般是因为殡葬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故意行为而引起,所以仅仅在格式条款中设置免责条款,一般也不会产生完全免除殡葬服务单位责任的效力。殡葬服务单位能做的,一是事先防范,从人员的操作规程、工作纪律方面做严格要求,例如将不得携带手机或其他摄影器材进入特定工作间严格写入操作规程;二是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的教育,讲清这种情况的严重性;三是事发后尽快安抚逝者近亲属的情绪,并协调赔偿问题,以求化解矛盾。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未经逝者近亲属同意,将遗体告别仪式拍成视频上传网络的。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出现暴露遗体的情况,但可能在画面中出现参加告别仪式的人员,出现逝者姓名、逝者肖像等。这种情况同样可能引起丧主或参加仪式的人员的不满,殡葬服务单位就有可能因侵犯姓名权、肖像权等而受到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