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在编制殡葬档案、布置告别仪式等业务活动中,需要收集逝者的资料,包括逝者的身份证、照片等资料。资料的收集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确定资料的提供者。资料的提供者最好是逝者近亲属或逝者近亲属委托的丧事承办人。确定他们身份的目的就是为了确定资料来源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如果是非逝者近亲属提供的照片等资料,就很难确定照片与逝者的一致,根据这样的资料制作出讣告、逝者生平或滚动屏幕内容就可能出现信息错误,引起逝者亲属的不满,甚至引发纠纷;2、如果逝者近亲属对资料的用途有特殊要求,应要求他们书面注明。如近者近亲属指定其中的一张照片作为告别厅悬挂的照片,殡仪馆就应尽力按照其要求办理;3、如果资料有显著特征,如照片破损等,应予书面注明。

关于资料的制作,事先应征求逝者近亲属的意见,询问他们有无特别要求。在制作完成后应让他们预览制作效果,然后鉴定确认后方可使用。如果逝者近亲属的要求无法达到,如其指定用于制作悬挂照片的母片分辨率过低,无法制作,应向他们讲明原因,并要求他们另行提出要求。这样可以尽大限度地避免纠纷,让逝者近亲属最大限度地满意。即使出现纠纷,殡仪馆也能最大程度上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资料的退还,应退还给有权接收的人,包括逝者近亲属或逝者近亲属委托的丧事承办人。退还时,让接收人签字,注明逝者资料已全部、完好地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