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爆炸事故、塌方、刑事案件或其他意外致死的死者遗体,由于死因的特殊性,遗体往往会出现肢体缺失、破损、腐败等情况。这些特殊遗体的存放、处理与普通遗体的要求都不一致,在存放过程中,这些遗体更容易受到外部条件的影响而发生变化。这些情况的出现本来不是殡仪馆的过错造成的,而且殡仪馆即使尽了最大的努力也无法完全避免,但如果殡仪馆不作好接收登记、遗体特殊性确认等工作,丧主就有可能把一些不属殡仪馆原因造成的变化归因于殡仪馆,以致酿成纠纷。

殡仪馆需做的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遗体特殊性书面确认。一般来说,殡仪馆使用的格式条款《遗体接收登记表》设有专栏记载遗体的情况,遗体接运人员只需用简明的语言将遗体的特殊情况和状态作如实登记即可。但如果遗体情况比较特殊,采用语言可能无法准确全面地描述遗体的情况,遗体接运人员可采用拍照方式固定证据。拍照要遵循以下步骤:(一)全景,遗体及接运遗体的地点均在照片中能够体现。如果照片中既有遗体和接运地点,又有丧事承办人,照片的证明效力则更强;(二)特写,表现遗体的特殊性,尽可能表现得全面而明确,可以从遗体的多个角度拍摄。这些照片应尽快保存在电脑中备查。

2、对特殊性遗体存放、处理的免责声明。在对遗体的特殊性进行确认并在合同中进行简明描述之外,殡仪馆需在合同中明确告知逝者近亲属特殊性遗体在存放、整容、告别仪式等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明示对上述因自然原因、遗体自身的特殊原因或其他非属殡仪馆过错原因导致的变化,包括变色、渗液、异味、腐败加剧等情况不负责任。告知同样应简短,但需明确而全面。只要有了书面的可能性告知和免责声明,即使将来因此出现纠纷,殡仪馆也能最大限度地受到司法保护。

上述告知和免责内容可以做为《遗体接收登记表》中的格式条款,也可另行制作《特殊遗体告知和声明》文本交给逝者近亲属,并要求逝者近亲属或其委托的丧事代办人在同式副本上注明已了解上述内容的文句后签名确认。由于涉及单方免除责任的声明内容,所以另行制作《特殊遗体告知和声明》的方式更具有针对性,也更容易确认告知和声明内容被丧主知悉的事实,自然就更有利于对殡仪馆权利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