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北京、山东、辽宁等地采访发现,农村公益性墓园正成为面向城市居民热销的“小产权墓”,95%以上都卖给了市区。部分小产权墓曾多次被叫停,但仍公开销售。业内人士称,墓地开发利润远超房地产业,一般是村委会或乡镇出地,老板投资,开发商利润超过200%。(据4月2日《中国青年报》)

  “小产权墓”与“小产权房”的性质类似,都是在农村土地上建设而成的,但主要销售对象则为城市人。虽然“小产权墓”的位置较为偏远,但其价格要比城市公墓低很多,能够满足低收入群体的需求,则是导致其热销的主要因素。由此可见,“小产权墓”的迅速崛起,实际上就是对城市公墓垄断格局的某种“突围”,通过打擦边球和价格战争夺市场。

  近些年来,城市公墓用地紧张,经营主体非常少,基本就是处于垄断局面,造成墓地资源稀缺,价格一路飞涨,如果按照相同面积来算,单价已经超过房价,被称为最贵的“小房产”。再加上“炒墓地”之风盛行,虽历经打击都未能遏制,亦是墓地价格飙涨的推手。“死不起”的哀叹之声,在高价墓地面前显得无比悲催,低收入群体不断呼吁政府推出廉价墓地、经济适用墓地,以满足他们的需求。

  可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城市里已没有更多的公墓土地储备,死人与活人抢地的局面异常窘迫,不少城市的公墓只能维持十来年了。于是,“小产权墓”的横空出世,正好填补了市场的缺口,对急需低价墓地的市民来讲,无疑是现实的选择。虽然路途远点,每年祭奠的时候要费点周折,但只要能够寄放亲人的亡灵,也算是值得了。

  当然,按照目前的政策,针对城市人销售的“小产权墓”属于违法操作,需要依法加以取缔。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部分农村公墓主要就是面向城市人开发,其“小产权墓”的销售量甚至占比高达95%,全国范围内长期积累下的数量颇为可观,清理的难度非常之大。而且,基于传统文化的殡葬模式仍是社会主流选择,出于对逝者的尊重,对社会稳定局势的考虑,政府无法采取强迫性的暴力手段拆除“小产权墓”,因此,如何妥善处理“小产权墓”,其困难程度不亚于“小产权房”。

  由于墓地是特殊商品,不能用通常的手段处理,避免激起民怨,需要综合考虑,缓和矛盾冲突。“小产权墓”乃是在城市公墓资源垄断、价格过高的情况下产生的,如此就应该放开公墓经营主体,扩大公墓用地,通过市场竞争降低墓地价格,以满足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刚需”。如果城市公墓用地无法扩大,那么不妨考虑将农村公墓用地在保证耕地不被占用的前提下有序地放开,容许城市人购买使用,但要严格规范统一标准,杜绝开发销售超规格、豪华墓地,同时严厉打击“炒墓地”行为,使其纳入到管理范畴,从而实现规范化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