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路桥区民政局了解到,路桥出台了新规定,对规范公墓管理和墓穴使用作出了明确要求。路桥区殡葬执法支队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1月1日开始,路桥居民必须凭墓穴使用证才能领取骨灰进行安葬。

据了解,墓穴使用证也是公墓单位和用户之间的民事合同,由民政局负责管理。公墓单位经年检合格后,向民政局领取统一印制的空白墓穴使用证。丧户在公墓单位购买公墓后,由公墓单位发给墓穴使用证。

根据规定,丧户需要凭墓穴使用证到镇(街道)签订《路桥区文明治丧协议书》,待死者火化后,再持证到殡仪馆领取骨灰。

“墓穴使用证并不是个新鲜事物了。”路桥区民政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从前他们在墓穴使用证的管理上比较欠缺,没有发挥墓穴使用证的作用。这个新规的制定,将墓穴使用证和丧葬中的火化、埋葬等环节进行关联,“加强公墓及墓穴使用证的管理,能有效地防止乱葬乱埋和青山白化现象。”

路桥区殡葬执法部门希望能通过规范管理墓穴使用证,从源头上杜绝不文明的丧葬行为,还老百姓一个青山绿水。

除了对墓穴使用证的适用对象、遗失后如何办理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外,新规还对公墓建设进行了严格规定。

根据规定,公墓单位要对墓地进行生态化建设和园林化管理,墓区绿地率不得低于墓地面积的50%。另外,公墓建成使用满9年后,墓区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