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2010年年底起,我市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特困优抚对象亡故后的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4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共计1130元进行“买单”,大力推行惠民殡葬政策。据统计,自2010年年底至今,全市共对140名逝者实行殡葬救助,共发放救助资金13.92万元。

   据了解,我市在全区率先出台了对困难群众实施殡葬救助政策,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特困优抚对象亡故后的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4项基本殡葬服务费进行“买单”。实施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已成为我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市也被民政部列为全国第二批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先行地区。(记者 张芳霞 通讯员 任天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