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今年将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逐步建立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基本殡葬费用有望全免。我省还将通过加强生态节地型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动经营性公墓生态化建设和改造。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2年年底,我省17个设区市(140个县市区),已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覆盖低收入群体。青岛市、威海市和潍坊市还率先实行了覆盖辖区所有居民的惠民殡葬政策,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部由政府买单。但这项措施尚未覆盖到全省居民。

“我们今年正在争取,通过增加地方财政投入,建立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把免除基本丧葬费的惠民政策,逐渐向我省各地辖区全部居民推广,根本上解决‘殡葬暴利’的问题。”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翟善勇告诉记者。

而根据民政部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我省将中低价墓位纳入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管理,同时对价格偏高的依法干预和管理,对“事故多发”的民营公墓从严整治。对于骨灰盒等殡葬用品,殡葬服务部门将做到中低价位丧葬用品有充足的市场供应。

“我省一些殡仪馆已经推行丧葬用品集中招标采购,今年将倡导全省所有殡仪馆的丧葬用品都实行集中招标采购,而且政府还将规定一定的差价率或实行最高限价,遏制价格虚高现象。”翟善勇说。

此外,我省将通过加强生态节地型公益性公墓建设,完善“入土为安”的传统安葬形式,并推动经营性公墓生态化建设和改造,大力推广骨灰存放、树葬、深埋、撒散、海葬等节地安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