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三穗县殡葬改革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殡葬基本需求,着力减轻群众丧葬负担。该县2014年12月出台了《三穗县殡葬惠民政策和生态殡葬奖励试行办法》,文件规定了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公民去世后到县殡仪馆内集中治丧或三穗籍公民在县外去世后回本县殡仪馆内集中治丧,丧事经办人按三穗县殡葬改革有关规定实施殡葬行为的,由县民政局全额补贴基本殡葬服务项目的收费和给予送葬补贴;丧事经办人按本县殡葬改革有关规定实施殡葬行为并在骨灰处理方式上自愿选择在本县境内指定的区域,采取花葬、草坪葬、树葬等绿色生态葬法时,由县民政局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为将此项惠民政策切实落到实处,该县民政局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把审核审批、资金保障关,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该县从2014年12月30日零时起启动实施县城区集中治丧至2015年5月5日,已集中到殡仪馆治丧46例,其中:主动申请进入的24例。该县财政总计支出殡葬惠民政策补贴、奖励金共94380元,其中:殡葬惠民补贴支出:42780元;殡葬奖励支出:5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