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30日,享年92岁的老人张啊确的亲人,在武夷山市崇安街道民政办填写了《武夷山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申请表》。这是武夷山市出台“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新规定后,办理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用的第一例。

崇安街道民政办负责人表示,新规定出台后,像张啊确这样的低保户群体,可免除的费用在1300元左右。据武夷山市民政局一名负责人介绍,群体不同,免除费用会有差别,但基本上都在千元以上,最高可免除1395元。

1月28日,武夷山市政府办出台《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13年1月1日起,免除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凡具有武夷山市户籍,死亡后按殡葬法律法规火葬,未享有国家或单位丧葬费补助的下列六类人员,均可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用。其中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市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遗体。这些对象可免除五项基本丧葬服务费用,包括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三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遗体接运专用尸袋费、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一个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

“在新规定出台之前,只有低保户可以享受免除火化费的优惠。”崇安街道民政办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武夷山市财政将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符合条件的,经办人(指死者的直系亲属或丧事主办者)到死者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办办理免费申请手续,按要求如实填写《武夷山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申请表》。(裴礼辉 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