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日讯 2月27日,市政府九届九次常务会议决定,对城乡困难和特殊群体免收殡葬四项基本服务费用。从今以后,大庆不会再有弱势群体“死不起”之说了,困难和特殊群体不花一分钱就能把“身后事”办了。

  四项基本费用免除

  不花一分钱办“身后事”

  如果没有特殊要求,按照该政策,符合条件的丧者家属一分钱不花就能把丧者的“身后事”办利索了。

  遗体接送、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盒寄存这些基本费用都被纳入免费范围。

  但四项基本项目免费有标准:遗体接送,需使用殡仪馆普通接运车辆;遗体存放,在殡仪馆使用普通间存放3天以内;遗体火化,在殡仪馆使用最低档火化炉火化;骨灰盒寄存,在殡仪馆存放骨灰使用单人架位两年以内。

  殡仪馆在结算殡葬费用时不收取上述费用,但对使用高档接送车辆、高档遗体存放间、高档火化炉、高档骨灰盒寄存价位,超出免收费用部分的,正常收费。

  受惠范围大

  七类人群列入免收范围

  该政策的出台,针对的是城乡困难和特殊群体,主要包括七大类人群:低保、低收入人员,优抚对象,老会战职工(1964年12月31日前参加石油大会战),省部级以上劳模,重度困难残疾人,城市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

  除此之外,流浪乞讨死亡人员、无名尸体也免收四项基本费用。

  据统计,2012年市区符合免收范围死亡人员为434人,如每具遗体按1860元计算,可减免费用80多万元。

  手续简便

  申请时别忘带好“五证”

  如何办理免费手续?

  手续并不繁琐,符合免收费用条件的,由经办人到殡仪馆或死亡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填写《大庆市免收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申请表》,并持以下材料到区民政局办理免费手续: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免费对象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免费对象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免费对象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免收人员范围的有关证明。

  对于无法查明户籍的流浪乞讨死亡人员和无名尸体分别由市救助机构、市公安机关派人持死亡证明,直接到殡仪馆办理免费手续。

  按照要求,符合条件人员遗体若享受四项基本费用,需到指定殡仪馆火化,即市殡仪馆、大同区殡仪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