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洪媛媛)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为切实减轻困难群众丧葬负担,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我省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截至今年9月底,经过一年多努力,全省18个市县提前完成了2012年底前实现惠民殡葬全覆盖的工作要求。
      据悉,2011年6月,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开展惠民殡葬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海口、三亚、陵水3个市县展开惠民殡葬试点工作。同年12月,全省全面推广惠民殡葬工作,出台《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全省18个市县将低收入人群基本殡葬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等低收入群体基本殡葬服务补贴纳入政府预算。五指山、文昌等市县对深埋不留坟头、海葬等绿色葬法以及落实结扎措施的农村纯二女户的父母及子女丧葬费用也纳入了补贴范围。
      根据民政部“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我省惠民殡葬补贴惠及全省所有城乡低保、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和百岁以上老人。其中,火化区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项目包括:市区范围内遗体接运、殡仪馆内遗体存放三天以内的费用、遗体火化、骨灰寄存(限在殡仪馆火化后临时存放一年以内费用)等项目,补助标准每人不低于3000元;土葬区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项目包括:市区范围内运尸、政府指定公墓的墓穴、指定棺木,补助标准每人不低于3000元。对于土葬区自愿实行火化的人员,参照火化区优惠政策执行,三亚市最高补助标准达到6900元。
      在此基础上,加大执行力度,全面落实惠民殡葬补贴工作,主动协调物价、财政等部门规范惠民殡葬补贴审批手续,方便惠民群众领取补贴,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对惠民殡葬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扭转了殡葬改革“政府热、群众冷”的被动局面,广大干部群众的观念发生了巨大转变,从原来的“要我搬坟墓”转变到现在的“我要搬坟墓”。
      下一步,我省将以重点救助对象基本殡葬服务减免为基础,着力完善惠民殡葬政策,争取出台省级殡葬救助政策。同时,我省将以殡葬改革为契机,加大殡葬事业公共财政投入,完善殡葬服务设施,不断提高政府基本殡葬服务能力,全面推进殡葬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