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10月30日电记者从新乡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125号)精神,近日,新乡市出台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殡葬惠民政策免收市区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新政办〔2012〕145号)。
  根据通知要求,决定自2012年11月1日起,免除市区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享受免费基本殡葬服务的对象包括市区城乡居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民政部门管理的重点优抚对象。每具遗体火化免收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共计780元。(马晓鹏 汪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