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聂毅)贵州省政府近日批复,同意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将丹寨县、麻江县、黄平县、施秉县、岑巩县、天柱县县城所在地划定为实施火葬的区域。根据规定,上述地区划定为实施火葬区域后,要严格执行有关殡葬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切实加强殡葬管理,积极推行殡葬改革。

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了解到,去年殡葬改革作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移风易俗的重大改革事项,提出年内所有县(市、区)都要建成服务规范、设施完备的集中治丧场所,同时加大殡葬改革资金筹集和补助力度,采取多种渠道筹集殡葬改革资金,所筹集资金重点用于补助空白县配备环保型火化设施和购置殡仪车。

截止到2013年底,全省已有56个县(市、区)推行火葬,火化率从1999年不足7%提高到2013年的29%。贵阳市实现辖区火化全覆盖,火化率达100%。去年,我省民政部门积极在尚未推行火化的县(市、区)拟划火化区,先后在黔西南、黔南、黔东南三自治州和毕节市等地的县城逐步推开。根据规划,今年全省88个区(县、市)全部要推行火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