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远看像一座 “公园”
《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死后安葬实行一刀切,全部纳入火化范畴,不能在农村修建墓地;规定国家的土地也不能擅自进行买卖,更不能任由私人买来修建墓地墓园;禁止一切占用耕地、林地建墓的行为。
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近年来,珙县、高县、筠连等地大兴私人墓地建设之风,尤其是珙县,部分在职或退休领导干部参与其中。这些墓地,面积小的,10余平方米;面积大的,上百平方米,规模之大,令人瞠目结舌。
在珙县上罗镇穆家湾村五组一片低矮的树丛中隐约可见一条灰白色的水泥山道,弯弯曲曲地从山脚延伸到山顶。而在山顶和半山腰,均建有醒目的围墙和气派的小型建筑,点缀在树丛中,乍一看,像是一个小型公园。
但记者近日探访这个“神秘公园”时,却吃惊地发现,其并非公园,而是由八座石彻大墓形成的豪华墓园,墓园后方围墙上书三个大字“陈氏墓”。“陈氏墓”分为上下两层,上层六座坟,下层两座,宽度为15米左右,长度在20米左右,总占地面积近300平方米,墓主是“陈氏家族”。
“陈氏墓”上方是“龚氏家族墓”,占地面积也在400平方米以上,其规模和豪华都不亚于“陈氏墓”。而围绕陈氏、龚氏墓园的周边,则分布着大大小小近20个石墓加工场所。
据当地村民介绍,陈家和龚家都是上罗镇穆家湾村五组的大姓,两家谪系族人除少数仍在当地务农外,大多数在珙县县城或周边乡镇工作,包括离退休和在职干部、教师等。
在珙泉镇洛旺村梁何坡,一座单棺墓地看起来十分显眼:墓室、墓碑、围墙、花台等一应俱全。当地村民称,该单棺墓地为原珙县某局退休干部梁某所有,占地面积100余平方米。
2 耕地向墓地的变迁
已故的陈义江老太爷膝下有陈德钊、陈德强二子。陈德钊早年在珙县工作,陈德钊大儿子陈元毅是珙县纪委退休干部,其户籍均已不在上罗镇穆家湾村。
龚彤钦老太爷膝下有龚廷泉、龚廷寿、龚廷福、龚廷友四子,户籍多转为非农业人口。记者从珙县信息网查询到,龚家第三代(龚廷寿之子)龚建勇、龚兵分别为珙县房管所所长和珙县质监局局长,其余多名家族成员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陈元毅承认了自己的纪委退休干部身份,但否认建墓;龚兵则称墓地是其大哥修的,他本人没那么多钱来修墓。
珙县房管所所长龚建勇说,爷爷辈的坟是几十年前修的,其父亲龚廷寿考虑到百年后不给子女增加负担,于上个世纪80年代修了坟,但父母目前仍健在。龚建勇说,老家修的坟都跟自己没有关系,他们这代龚姓族人今后都进公墓。
陈元毅的四弟陈元烈告诉记者,除已故的爷爷陈义江、奶奶李耀先安葬于家族墓园外,尚且健在的父亲陈德钊、母亲蒋定珍,叔叔陈德强、婶婶李世惠四人均在家族墓园中紧邻祖坟的左右两则建了坟墓。陈元烈确认大哥陈元毅、龚庭先夫妇在家族墓园中建有两棺墓。
龚兵的堂叔、穆家湾村五组组长龚廷让向记者证实,龚廷泉、龚廷寿一大家人户籍均不在农村,仅龚廷福一家有土地。龚氏家族墓园,正是修建于龚廷福的责任地之上。龚廷让说,陈元毅父子在穆家湾村五组也没有土地,陈家墓园也是最近一两年才在仍为当地农村户口的家族成员责任地上修起来的。
当地村民告诉记者,陈氏和龚氏墓园中大多数是活人给自己建的墓,既叫“活人墓”,也叫“寿墓”。
当地村民说,陈义江、龚彤钦等老人逝世多年,其坟墓属于老坟,只有其后人的墓地才是近年陆续修建起来的“活人墓”。
对于村民和组长龚廷让的说法,同为陈氏家族墓园墓主人的陈元毅的婶婶、70多岁的李世惠老人向记者予以了证实。李世惠说,前两年陈德钊夫妇和陈德强夫妇先后在陈家祖坟两侧修了“寿墓”,今年5月,陈元毅、龚庭先夫妇在家族墓园第二层修了两棺“寿墓”。
记者在珙县上罗、巡场等乡镇及高县、筠连走访调查时发现,公路两侧多建有类似的“活人墓”,其规模大小不等,以修双墓、一墓双棺者居多。
3 村民称退休干部参与建墓
据上罗镇穆家湾村五组多位村民介绍,穆家湾村修墓的地方,原本都有熟地种庄稼,后来退耕还林,种了香桂,几年间,这块“风水宝地”经历了耕地变林地、林地变墓地的变迁。
一位在穆家湾村有责任地的村民称,原来他还经常到山上干活,但自从陈家、龚家的墓园修起来后,不敢再上山了。“总感觉阴森森的,一走近心里就发毛。”
除上罗镇,作为珙县县城的巡场镇也有很多活人墓。珙县入城立交桥正对面几百米外天池村一组倒骑龙山坡上,有一片灰白色的青石和水泥构筑物,这是规模宏大、装修豪华的私人墓地。这片盛产红苕、玉米和花生的临城坡地,已经被数十座私人墓地侵吞,耕地面积正逐年萎缩。
当地村民杨兴友(化名)告诉记者,近年来倒骑龙山上兴建的石墓超过50座,但90%都是活人给自己修的“活人墓”。“这些墓大部分是当地村民自己的,但也有外来人员在此买地修墓。”村民称,任何人都可以在当地买地修墓,只要看好地块,与村民谈好价钱,再向集体交2000元管理费就行,地价5000元至上万元不等。目前,倒骑龙至少有五个墓地是外来者买地所建。
倒骑龙大兴墓地后,村民杨泽贵发动兄妹出资7万余元,在山坡上修了一条数百米长的水泥路,凡是在山上建墓者,无论是运输石料还是安葬死者,都要向杨泽贵一家交数百元不等的“过路费”。
这个由数十个“活人墓”构成的巨大坟场正对面不远,就是巡场镇杉木学校的教学楼。多名老师和学生向记者抱怨:坟场离学校太近,学生们每天面对坟头感觉害怕。一到清明节,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珙县“陈氏墓”——分上下两层,上层六座坟,下层两座,宽度为15米左右,长度在20米左右,占地总面积近300平方米。“龚氏家族墓”,占地面积也在400平方米以上。
在珙泉镇洛旺村梁何坡,原珙县某局退休干部梁某拥有占地面积100余平方米的单棺墓地。
近年来倒骑龙山上兴建的石墓超过50座,但90%都是活人给自己修的“活人墓”。任何人都可以在当地买地修墓,只要看好地块,与村民谈好价钱,再向集体交2000元管理费就行,地价5000元至上万元不等。目前,倒骑龙至少有五个墓地是外来者买地所建。
修一座墓的成本价:买地8000元、平场费3000元、石墓成品8000元、运输费1000元、安装费1000元、生活费2000元、辅料及配套设施费5000元,一座墓地的建设至少需要2.5万元。
4 村民参与攀比
虽然一座最简单的石墓价格只有七八千元,但真正修一座墓却根本不是七八千元就能搞定的事。
当地村民为记者算了笔账:买地8000元、平场费3000元、石墓成品8000元、运输费1000元、安装费1000元、生活费2000元、辅料及配套设施费5000元,一座墓地的建设至少需要2.5万元。
珙县巡场镇天池村一组的杨兴友和老伴都是农民,以种地为生,年收入两万元左右。三年前,杨兴友在倒骑龙自己的土地上为老伴建了座“活人墓”,耗资3万余元。去年,杨兴友在临近巡场的麻柳坡买下一棺地给自己建墓,总共花了49700元。两座墓花了8万多元,几乎耗尽了两位老人一生的积蓄。“别人都在修墓,我们不修,会被人笑话的。”杨兴友说。
陈元烈说,陈元毅夫妻的寿墓所用石料是就地取材,节约了大量成本,但两棺寿墓的工钱还是花了1.5万元左右。帮陈元毅修墓的工匠曹四娃证实了陈元烈的说法。
珙泉镇洛旺村的组长罗孝力说,外地人到当地买地修墓,多少钱和承包土地的村民商量。但是不论价钱多少,每棺地都需向当地村民小组交3000块钱。
5 违规建墓法不允
珙县上罗镇国土所所长余彬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允许火化区范围内或非农业人口在农村修建墓地。
珙县国土局负责人则明确表示,国家公职人员肯定不允许在农村建墓进行土葬,但目前还没有接到关于陈家、龚家、梁家建墓园的相关情况反映。
而宜宾市国土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违规占地建墓就是对耕地的破坏,同样属于《土地法》调整的范畴,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珙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股股长张礼(音)说,《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死后安葬实行一刀切,全部纳入火化范畴,不能在农村修建墓地。国家的土地也不能擅自进行买卖,更不能任由私人买来修建墓地墓园。禁止一切占用耕地、林地建墓的行为。
据宜宾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占用耕地作墓地;禁止买卖、出租社会公共墓地以外的土地作墓地、墓穴;禁恢复或建立宗族墓地。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殡葬管理条例还规定:埋葬骨灰的墓位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墓位用地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米。